鄂尔多斯市众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万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铠璟宸府项目规划公示

审批
内蒙古-鄂尔多斯-东胜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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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公司万铠璟宸府项目规划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30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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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项 目 规 划 公 示 牌


建设单位或个人

****、**万****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万铠璟宸府

建 设

位 置

**纬一**、经一路西

联系电 话

孙涛151****3555

项目概况

该方案经《东****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中******局****分局党组2026年第十次会议》、《中******局****分局党组2026年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原则同意。

项目内容

该项目净用地面积24695.07平方米,住宅用地,总建筑面积62119.8平方米,地上40388.75平方米,地下21731.05平方米,计容面积42332.79平方米,住宅兼容5.8%商业(其中商业2451.71平方米)。项目内有3栋17层住宅楼、1栋14层住宅楼、1栋4层配套用房,地下一层车库。容积率1.71,建筑密度15.2%,绿地率35.7%,建筑高度53.75米,停车443个,小区260户。

配套服务设施有物业管理用房192.41平方米、****中心350.24平方米、****中心30.19平方米、办公活动用房501.33平方米,便利店50.36平方米,公厕60.97平方米。

**

根据**中天建中****公司提供的万铠璟宸府项目《**分析报告书》:项目内住宅满足大寒日3小时**要求。项目周边建筑**均满足要求。

备注

该项目土地证(东国用2010第出让610号)权属单位为****;土地预告登记(蒙2024**市不动产证明第****071号),权利人(申请人)为**万****公司,义务人为****。依据《东****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该地块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建设单位须先行补缴土地出让金,缴清后再研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公示说明(请相关利害关系人仔细阅读)

按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以及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将该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现场和网络同时公示。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在项目公示期间(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8日),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材料采用书面形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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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及地址:******局****管委会16楼1602) 受理电话:0477-****392

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8日


政策文件:

建设单位或个人

****、**万****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

万铠璟宸府

建 设

位 置

**纬一**、经一路西

联系电 话

孙涛151****3555

项目概况

该方案经《东****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中******局****分局党组2026年第十次会议》、《中******局****分局党组2026年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原则同意。

项目内容

该项目净用地面积24695.07平方米,住宅用地,总建筑面积62119.8平方米,地上40388.75平方米,地下21731.05平方米,计容面积42332.79平方米,住宅兼容5.8%商业(其中商业2451.71平方米)。项目内有3栋17层住宅楼、1栋14层住宅楼、1栋4层配套用房,地下一层车库。容积率1.71,建筑密度15.2%,绿地率35.7%,建筑高度53.75米,停车443个,小区260户。

配套服务设施有物业管理用房192.41平方米、****中心350.24平方米、****中心30.19平方米、办公活动用房501.33平方米,便利店50.36平方米,公厕60.97平方米。

**

根据**中天建中****公司提供的万铠璟宸府项目《**分析报告书》:项目内住宅满足大寒日3小时**要求。项目周边建筑**均满足要求。

备注

该项目土地证(东国用2010第出让610号)权属单位为****;土地预告登记(蒙2024**市不动产证明第****071号),权利人(申请人)为**万****公司,义务人为****。依据《东****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该地块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建设单位须先行补缴土地出让金,缴清后再研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公示说明(请相关利害关系人仔细阅读)

按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以及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将该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现场和网络同时公示。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在项目公示期间(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8日),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材料采用书面形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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