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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区鹿角组团M5、N3、N19路道路工程地质灾害评估 |
| 采购人 | ****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项目规模 |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 **市**区 |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否 |
| 所需服务类型 | 地质灾害防治 |
| 服务内容 | 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区鹿角组团M5、N3、N19路道路工程项目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汇交凭证。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 |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1、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具备地质灾害评估甲级资质。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单位业绩要求: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至少具备1个地质灾害评估业绩。(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合同签署页须附上)等业绩证明扫描件) 3、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地质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扫描件,以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且养老保险时间段不少于6个月,从采购需求发布之日起前一月起算)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地质灾害评估工作,****规资局并取得汇交凭证,提交5套加盖公章的报告。 |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
| 服务金额 | 0.0%费率 至100.0%费率 |
| 金额说明 | 根据发改价格〔2006〕745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各道路费用的100%。M5路地质灾害评估费10.4万元,N3路地质灾害评估费10.4万元,N19路地质灾害评估费6.4万元。费用合计为27.2万元。 |
| 选取方式 | 择优+竞价 |
| 需规避机构 | |
| 规避原因 | |
| 选取时间 | 2026-07-03 17:00:00 |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 |
| 监督举报电话 | |
| 备注 | 无 |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采购服务书.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