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业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八角农贸市场二层8间商铺及海韵花园74号楼5套网点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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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花园74号楼106号
开发区**北路2-2号201号
开发区**北路2-2号202号
开发区**北路2-2号203号
开发区**北路2-2号205号
开发区**北路2-2号207号
开发区**北路2-2号208号
开发区**北路2-2号209号
开发区**北路2-2号210号
****花园74号楼101号
****花园74号楼102号
****花园74号楼103号
****花园74号楼104号

转让底价(万元)

5681.3

挂牌日期

2025年08月29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6年07月07日

标的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权属证号

评估值

挂牌价格

保证金(元)

1

****花园74号楼106号

档案号:929号

123.3064万元

123.3064万元

369000

2

开发区**北路2-2号201号

鲁(2022)**市开不动产权第****948号

878.141万元

878.141万元

****000

3

开发区**北路2-2号202号

鲁(2022)**市开不动产权第****952号

622.666万元

622.666万元

****000

4

开发区**北路2-2号203号

鲁(2022)**市开不动产权第****959号

530.948万元

530.948万元

****000

5

开发区**北路2-2号205号

鲁(2022)**市开不动产权第****928号

649.704万元

649.704万元

****000

6

开发区**北路2-2号207号

鲁(2022)**市开不动产权第****957号

272.074万元

272.081万元

816000

7

开发区**北路2-2号208号

鲁(2022)**市开不动产权第****960号

848.694万元

848.694万元

****000

8

开发区**北路2-2号209号

开发区**北路2-2号209号

787.072万元

787.072万元

****000

9

开发区**北路2-2号210号

鲁(2022)**市开不动产权第****958号

612.447万元

612.447万元

****000

10

****花园74号楼101号

档案号:929号

90.512万元

90.512万元

271000

11

****花园74号楼102号

档案号:929号

88.8094万元

88.8094万元

266000

12

****花园74号楼103号

档案号:929号

88.5709万元

88.5709万元

265000

13

****花园74号楼104号

档案号:929号

88.3483万元

88.3483万元

265000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正盛土地房****公司、**嘉信土地房****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4年08月31日

评估结果

5681.293万元

备案单位

**黄渤海****管理局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5年08月29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期

延期规则

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挂牌2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资产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须在挂****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细则(试行)》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承租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
2、本次转让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烟正盛资评字[2024]第Z009号、嘉信评报字[2024]第 016号《资产评估报告》。
4、标的信息详见标的明细表。
5、看货联系人:八角农贸市场:邹先生 156****7787;海韵网点:于先生 156****0830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中心****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交易税费按转让标的所在地房产交易规定执行,由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房产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转让标的涉及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等费用,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含当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继续履行与标的资产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如要解除租赁合同,需自行与承租方协商并承担相关费用。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同意交易完成后在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过程中,转让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不承担标的资产过户不能的法律风险。****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转让方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完成权属变更的日期过于迟延,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承担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
1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规定的购房人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谨慎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保证金交纳规则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标书代写

2026年07月07日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中国(**)自由贸易试****开发区长江路277号内3号楼

法定代表人

闫永成

注册资本(万元)

300000.000000

企业类型

****公司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5-****326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标的资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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