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银行****分行网点新风系统设备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找对应问题的回复。本次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本项目新风主机的机外静压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为准:500m3/h新风主机技术参数:机外静压:≥140Pa;
800m3/h新风主机技术参数:机外静压:≥155Pa;
1000m3/h新风主机技术参数:机外静压:≥170Pa。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风量:第32页提到产品技术要求第一个:350m3风量,报价单中没有,是否需要报价
问题1回答:不需要,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报价表要求进行报价。
问题2:高效过滤:第32-33页智能新风要求高效滤芯为H13,报价表中是H11,请求澄清以哪个为准智能产品要求高,建议要求滤芯为H13。
问题2回答:H13
问题3:第五章没有看到单项限价
问题3回答:本项目不限单价限价。
问题4: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条款:投标人所投产品控制系统软件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机构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该条款设置不合理,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修改/删除该条款。
问题4回答:此项评分未要求投标人同时提供CMA和CNAS认证资质机构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此评审因素可以有效验证软件稳定性和控制精度,跟产品质量及需求相关,此项为加分项,非废标项,且整机含控制系统检测报告予以认可。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5:类似业绩-根据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新风换气机供货及安装业绩进行评分:1.单个项目合同:单个合同金额30万元(含)以上且5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个得1分;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且10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个得2分;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每个得3分。请求澄清:(1)合同总额达到对应分值金额,合同内含新风换气机供货及安装内容,是否可得分;是否必须新风换气机分项金额单独达标才可计分;标书代写
问题5回答:合同内含新风换气机供货及安装内容,新风换气机金额达到招标文件类似业绩要求的指标可得分。
问题6:类似业绩-根据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新风换气机供货及安装业绩进行评分:1.单个项目合同:单个合同金额30万元(含)以上且5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个得1分;单个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且10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个得2分;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每个得3分。请求澄清:(2)设备范围: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吊顶式空气处理机组、全热交换新风机、组合式热回收新风机组、新风机组,是否符合招标文件 “新风换气机” 设备要求。标书代写
问题6回答:符合。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7月16日09:30:00(**时间)。标书代写
本次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澄清答疑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答疑公告为准。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