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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三. 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6年7月3日17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市**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五洲大厦677室,外地可将扫描件发送邮箱至****@qq.com,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市**区水****公司
4、联系人:赵女士/蒲先生
5、联系电话:184****2723/0575-****0734
**市**区水****公司
****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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