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产业园内****园区道路、河道项目前期研究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 的未来产业园内****园区道路、河道项目前期研究已经由 区管委会 批准进行项目前期研究,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研究进行公开招标。 ****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未来产业园内****园区
2、项目规模:
(1)瑞兴路(玉兰路-锡通大道),路线长度1367米,红线宽度14米,含尖沙渔港河、团结河2座桥梁。
(2)智达路(玉兰路-锡通大道),路线长度1251米,红线宽度14米,含尖沙渔港河、团结河2座桥梁。
(3)和兴路(玉兰路-锡通大道),路线长度1186米,红线宽度35米,含尖沙渔港河、团结河2座桥梁。
(4)经四路(梧桐路-锡通大道),路线长度2892米,红线宽度24米,含天星横河、****中心横河、圩田北横河、团结河4座桥梁。
(5)经五路(梧桐路-玉兰路),路线长度2060米,红线宽度14米,含天星横河、****中心横河、圩田北横河、尖沙渔港河4座桥梁。
(6)经六路(梧桐路-景兴路),路线长度2090米,红线宽度14米,含天星横河、****中心横河、圩田北横河、圩田南横河4座桥梁。
(7****中心横河(尖沙渔港河-锡通大道),河道长度1240米,蓝线宽度22米。
(8)圩田北横河(尖沙渔港河-锡通大道),河道长度1120米,蓝线宽度35米。
(9)团结河(天星横河-圩田南横河),河道长度2190米,蓝线宽度40米。
3、服务期限: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前期调查及设计方案深化后的成果,并按照招标人具体时间要求,向主管部门进行设计方案汇报;设计方案获主管部门确认后10日历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4、质量要求:深度必须满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论证。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6、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A、道路部分:瑞兴路(玉兰路-锡通大道)、智达路(玉兰路-锡通大道)、和兴路(玉兰路-锡通大道)、经四路(梧桐路-锡通大道)、经五路(梧桐路-玉兰路)、经六路(梧桐路-景兴路)六条道路的前期研究。B、河道部分:****中心横河(尖沙渔港河-锡通大道)、圩田北横河(尖沙渔港河-锡通大道)、团结河(天星横河-圩田南横河)三条河的前期研究。
(1)完成工程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各种评价(估)报告的编制,并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论证。
(2)与方案设计、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的调查、研究等其它工作,配合进行征地手续办理及其他后续服务工作。
其中:
①方案设计应包括多方案比选。
②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所需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状调查(含现有管、杆线调查)、资料收集、地形图修测,涉国省干道节点方案(含评估及相关专项),用地、林地调查及其初步勘界、文物和古树名木调查,用地预审,社会稳定性评价、防洪评价、节能评估、不可避让生态管控区域论证,投资匡算和投资估算等专题分析研究,综合考虑功能空间、建筑形态、开放空间、交通空间、历史风貌及对沿线社会经济影响,聚焦民生重点和短板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和实施可能性进行综合研究论证,工程可行性研究范围及深度须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要求。
③协助招标人做好其他相关工作(包括后续设计阶段的交接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①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专业(桥梁专业甲级、道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1年6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投标单位任职期内承担过总投资1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并且在该工程中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
注:须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或业绩规模或其他相关内容的(如果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体现的投资额不同,按照投资额少的来计取),则另需提供原建设单位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4、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最多为两家(含联合体牵头人)。投标过程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专业(桥梁专业甲级、道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10日9时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开发区公共**交易平台。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2、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八、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中标公示期结束后,若中标人出现放弃中标,违法转包,未按要求及时履约,履约过程中拒不服从合理管理指令,履约质量不到位,不配合或未按照召标(采购)人合理要求实施项目等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情形),均视为履约不合格。招标(采购)人有权暂停其中标人一年及以上参与本单位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4)本次招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以企业内部执行制度为依据。
(5)本次招标全过程要素数据(包含项目动议审批、招标文件制作、招标公告发布、开标评标过程、标后监督管理等)均由招标人录入“****开发区公共**交易项目全流程监察平台”。平台对招标人、中标人、中介单位等交易主体进行数据研判分析,若在审批程序合规性、投标人抱团亲密度、投标价格偏离度、投标IP雷同性、开评标过程异常行为、专家评标倾向性、合同比对、项目负责人变更、工程量变更、中标方履约、招标人现场监管、竣工验收等监察点出现预警,将按类型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标书代写
(6)市场主体登录主体库完善基本信息,主体库网址:http://58.****.54:8081/TPBidder。咨询电话:0512-****8503、199****8758。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开发区专区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一 次发布。
十、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招标人 地址 |
**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市**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01室 |
| 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人 |
李晓鸥 |
| 电 话 |
0513-****9979 |
电 话 |
0513-****0636 |
| 传 真 |
/ |
项目负责人 |
陈平 |
| / |
/ |
电子邮箱 |
****@qq.com |
10.2反馈渠道
对项目的提问、异议事项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联系电话:0513-****9979;
对项目的投诉、举报、信访事项请向招标人组****小组提出,****小组负责答复。联系电话:0513-****3032。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标书代写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