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3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的公示(三)

审批
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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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3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的公示(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6月30日-2026年7月6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872-****732 邮编:671000

项目名称

**县杉阳镇白泥塘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县杉阳镇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清****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7900万元,环保投资估算为500万元,占总投资的6.3%;项目实际总用地面积为180980m2,其中采**面积为109600m2(即0.1096km2),配套设施用地(包括破碎站、堆料场、弃渣场、表土堆场、运输道路、办公生活区等)占地面积为71380m2。项目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深度1822m-1674m;项目年开采和加工建筑石料用灰岩矿100万吨。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废水: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不在场内食宿,施工期废水为混凝土养护废水、设备冲洗废水、人员洗手废水,各类废水经场内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场内洒水降尘,不外排;落实措施后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影响随之消失。

(2)废气:施工废气包含扬尘、燃油废气、焊接烟尘。土石方、物料及车辆产生的扬尘经围挡、洒水、覆盖、控车、大风停工等措施削减后场界颗粒物达标,短期影响小;施工机械车辆排放CO、NO等废气,分散易扩散,定期维保后影响轻微;焊接烟尘产生量少、局部沉降,大气影响可接受。

(3)噪声:施工噪声源自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排放随机间断;施工区200m内无声敏感点,通过管控作业时段、维保设备、优化运输路线、限速禁鸣降噪,噪声仅短期存在,施工结束后影响消除,对区域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施工固废分为生活垃圾、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集镇环卫清运;建设期开挖土石方场内回填,表土堆存于表土堆场,弃渣存放弃渣场;砖石、废建材等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物料复用,其余用于场内道路铺设。各类固废全部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项目实施及开采对评价区土地利用格局影响不大;对评价区植被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区内植物**和物种多样性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评价区任何植物物种的消失;项目占地将导致动物生境缩小,产生的“三废”和噪声对区域野生动物造成干扰,但不会因为该工程实施而导致任何一种野生动物在评价区的濒危或消失,对陆栖脊椎动物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项目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仅限于局部,项目实施不会造成评价区生态系统分布格局、多样性发生显著变化,不会造成评价区生态系统生物量、生产力的显著降低,不会造成评价区植被覆盖度分布格局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对生态服务功能影响较小,对评价区生态系统的总体影响较小;本项目实施对动植物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较小,导致外来入侵植物扩散的风险较小;对周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从生态影响的角度分析,项目实施对公益林和天然林的影响均较小。综合评价,项目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有限,在可接受的程度和范围内。

(二)运营期

废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外围区域设置截排水沟,各场地外的雨水通过截水沟排至项目区周边雨水沟渠。项目区内部各场地另设雨水收集系统,采场淋滤水收集处理后用于降尘用水、钻孔作业用水,轮胎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项目无废水外排,不会降低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
废气: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根据影响分析,项目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洒水降尘等措施后环境影响可接受,不会突破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底线。
噪声:矿山爆破噪声及振动为瞬间突发,爆破噪声随着爆破的结束影响消除,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可接受;产品外运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遵循限速标志低速行驶,禁止随意鸣笛,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不大;项目夜间不进行采矿、破碎加工生产,根据预测结果,露天采**、破碎站区域厂界噪声预测值昼夜间均可达标排放,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运营期固废包含废土石、除尘粉尘、生活垃圾、污水污泥、废矿物油。剥离表土堆存于表土堆场,后期用于矿山复垦绿化覆土;开采废土石属Ⅰ类一般固废,堆存于弃渣场,弃渣场选址地质稳定,下游1.5km无水体、居民区及重要设施,符合GB18599-2020要求;除尘粉尘收集后掺入精品砂对外销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转运村镇垃圾点;污水污泥定期清运至城建指定处置场所;废矿物油密封存放于符合GB18597-2023标准的危废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收纳、处置措施完备,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土壤及地下水:通过加强各废水构筑物及危废间源头防控,避免跑、冒、滴、漏,危废间按照重点防渗区、化粪池、各类废水构筑物按照一般防渗区等进行分区防渗措施,并制定各类应急处置措施后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环境风险:项目运营过程中存在爆破安全、采场边坡失稳、弃渣场滑坡、污水泄漏、危废泄漏引起的火灾、爆炸等环境风险。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只要在运营过程中不断加强生产安全和环境管理,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三)闭矿期

露天采场、表土堆场、弃渣场、****工会扰动环境,矿山期满后采用工程+植物措施复垦复原地貌植被。建设单位已按HJ651-2013编制**生态修复方案,全程依照生态修复方案规范开展闭矿复垦治理。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环境

(1)施工期

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破碎站及厂房、生活区建设过程应设置施工围挡;动土作业区域、土石方临时存放区域、运输道路进行晴天定期洒水降尘,频次约4~6次/天,保持作业区域地表湿润;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应尽量避免大风天气进行,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开挖土石方应及时回填,不可利用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对施工需要暂时未能回填的土石方、不可利用建筑垃圾等采取临时遮盖;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限速行驶,避免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采取遮盖措施,防止或减少其沿途泼洒。

(2)运营期

破碎站和产品****结构厂房,除厂房出入口外均封闭,各加工设备布置于厂房内,厂房内以及厂房车辆出入口顶部设置喷雾系统,内部物料传输皮带设置防尘罩;在颚破机、反击破碎机及高压辊磨机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并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在4台筛分机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并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配备洒水车1辆,雾炮机4台,晴天对露天采场、表土堆场、弃渣场、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洒水降尘作业;破碎站出口设置车辆轮胎清洗设施,产品运输车辆轮胎泥土冲洗干净后方能出厂,产品运输车辆物料采用篷布等遮盖,控制车辆速度,减少道路扬尘产生;食堂安装1套净化效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器。

(二)水环境

(1)施工期:

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晴天洒水降尘。

(2)运营期:

在采场各平台设置台阶排水沟,并在末端设置沉淀池进行**径流收集。根据采场淋滤水预测,沉淀池总容积不小于300m3,采场淋滤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表土堆场、破碎站及堆料场、弃渣场设置雨水排水沟,并最终汇入地势最低处的弃渣场下游,设置1个不小于370m3的雨水收集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车辆轮胎冲洗平台设置1个不小于5m3的沉淀池,轮胎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区设1个0.5m3的隔油池,设置1个10m3的化粪池,1个5m3/d处理规模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末端配套1个20m3的再生水收集池。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声环境

(1)施工期

优先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进行作业,并做到定期保养和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如确需夜间施工的,****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在夜间施工前将施工时间、天数告知附近村民;施工运输车辆禁鸣区禁止机动车随意鸣笛;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认真落实各项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减少人为噪声污染。

(2)运营期

采用逐孔微差挤压等先进爆破工艺,严格控制爆破时间和装药量,在昼间非休息时段起爆;爆破前多渠道提前告知周边村民,起爆前后鸣笛预警,减少瞬时爆破噪声振动对村民的惊扰。合理规划产品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尽可能避开居民区;合理安排产品运输时间,产品外运应安排在白昼,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遵循限速标志低速行驶,禁止随意鸣笛。优选低噪设备,破碎区各加****结构厂房内,并安装基础减震。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旧设备进行及时维护或更换,减少非正常工况设备噪声产生。合理安排采**各设备运行时间,合理利用山体、树林等天然屏障进行隔声。

(四)固体废物

(1)施工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集镇环卫清运;建设期开挖土石方场内回填,表土堆存于表土堆场,弃渣存放弃渣场;砖石、废建材等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物料复用,其余用于场内道路铺设。

(2)运营期

运行期产生的表土应全部堆存至表土堆场,闭矿复垦用作绿化覆土;弃渣集中堆放在弃渣场内;除尘系统收集粉尘回掺项目精品砂后外售;项目区设若干生活垃圾收集桶,经垃圾桶收集后统一清运至附近村镇垃圾集中收集点统一处置;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定期清掏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贮存或处置场所;设置1间危废间,废矿物油使用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各类固废全部妥善处置,处置率100%。

(五)土壤、地下水环境

生活污水各处理池体按照一般防渗要求进行建设,通过加强检视、维护,杜绝各处理水池渗漏的发生。项目废矿物油装桶后暂存于防渗处理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日常通过源头控制措施和过程控制措施后,防止污染物垂直渗透的发生。

(六)生态环境

(1)避让措施

严格限定开采、堆渣、工程活动于矿权及林地审批范围,禁止侵入生态保护红线、公益林、天然林;施工设警示标识,全域洒水抑尘。施工遇保护植物优先避让,无法避让就近移栽,场内2株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红椿挂牌管护。施工前围挡驱离野生动物;全员宣传禁猎野生动物;严控野外火源,落实森林防火制度,杜绝林区生火吸烟。

(2)减缓措施

严格依据**生态修复方案布设拦挡、截排水工程,落实边采边复;停采区及时覆土,选用**松、车桑子、爬山虎等本土乔灌藤草,禁用桉树、紫茎泽兰等入侵物种。采用低振动松动爆破减少惊扰野生动物;废水固废规范处置,杜绝污染土壤;剥离表土集中堆存供后期复垦;闭矿场地及时覆土绿化,危险区域设置永久警示牌,红线持续挂牌保护。

(3)修复措施

采场、边坡配套格构护坡、锚杆、喷播、截排水、挡渣墙等工程防护;施工结束拆除临时建筑、平整场地,分区覆土30~50cm。植被采用乡土物种搭配乔灌草,辅以自然封育;按修复方案开展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景观营建,露天采场分台阶开采,分乔木林、灌木林、草地差异化配植。

(4)补偿措施

按规定足额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水土保持补偿费,专款用于异地造林及水土治理。

(5)管理措施

林地作业严格执行云林许准﹝2026﹞34号许可范围,遵守公益林、森林管理法规;完善员工生态宣教、奖惩与岗位责任制;常态化防火巡查、植被养护补种;全程落实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

(6)闭矿期生态恢复措施

弃渣场、表土堆场边坡加固覆土,按修复方案采用乡土物种复垦养护;拆除全部工业建筑、平整覆土绿化;坚持边采边修复,采空区清危石、设安全警示,回填废石整平,堆场表土全部用于复垦;植被选用本地种苗,乔灌草多样搭配,杜绝外来入侵物种与园林化改造,统一按照生态修复方案实施治理。

(7)生态保护红线减缓措施

严禁越界、红线内采矿堆料;生产废水、固废规范处置,常态化洒水抑尘。本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仅存在废气噪声间接影响,落实措施后影响可大幅削减,方案可行。

(8)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措施

林地活动仅限云林许准﹝2026﹞34号批复范围,禁止越界占用土地;强化林区火源管控,健全防火体系;开采、破碎、堆场持续洒水、遮盖抑尘;全员禁止入林猎捕野生动物。

(七)环境风险

废矿物油渗漏通过危废暂存间高标准防渗、配齐消防器材、人员培训、及时委托资质单位清运防控;生活污水渗漏依托污水设施防渗防腐巡检、汛期专项巡查,泄漏后快速关阀围堵处置;弃渣场截排水按防洪标准建设,雨季常态化巡检,出现滑坡、排水损毁险情及时上报抢险;矿山组建边坡管护队伍并配套监测系统,定期开展稳定性验算,规范台阶开采、疏通边坡排水沟,临近边坡采用预裂爆破,及时清理坡面危石,永久边坡成型后尽快覆绿,全方位防范各类突发环境风险。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建设单位于2025年9月30****政府网站进行第一次项目基本信息公示,首次信息公示采用网络公示的方式,公示期间未收到个人或团体任何形式的反馈意见。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6年4月8日~4月21****村委会、****小组公示栏,当地报纸(**日报)、****政府网站同步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个人或团体任何形式的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于2026年4月24****政府网站进行了报批前报告全文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个人或团体任何形式的反馈意见。

本项目公示时间、方式、内容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个人或团体任何形式的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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