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选聘2026年下半年拟出让宗地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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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生成日期:2026-06-30

根据工作计划,我局公开选聘土地评估机构对我县拟出让宗地进行评估,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下半年****拟出让宗地价格评估。

二、选聘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正式设立、注册和运营的独立的法人组织;

2.******厅核验通过并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不接受非**省备案评估机构报名;

3.不接受联合体竞聘。

三、报名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1.机构简介:机构介绍、资质证书、业务开展情况、相关业绩等信息介绍;

2、******厅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受托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供报名验证;

以上复印件和打印件均应加盖公章,并注明用于****土地评估机构选聘备案使用,装订成册。

四、报名备案时间

拟参加选聘的机构应于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7日(工作时间)携带上述资料到****2010室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参与选聘。

五、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评估机构为4家,采用公开摇号方式随机确定。

六、摇号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7月8日上午10:00

地点:****服务中心6号楼B幢1913会议室(如因工作安排冲突,届时另行通知)

现场摇号请各竞聘机构到场参与和现场监督,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竞聘资格,不参与摇号。

七、评估费支付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闽房协估经委〔2016〕8号)确定收费标准的30%支付评估费。

八、评估机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九、注意事项

聘任期内采用一地一委托方式,由两家中选机构同时独立对标的宗地进行评估,分别出具评估报告。中标评估机构应具有职业操守和事业责任心,不能及时提交估价报告的,评估报告质量差的,不予安排新的评估作业。出让的土地估价报告应当由报告出具方履行电子备案程序,取得电子备案号。到期不能提供评估报告,我局将拒绝支付评估费,并保留违约责任追究权利。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1****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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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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