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实地核查工作技术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实地核查工作技术服务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资金来源为:桂财农〔2024〕81号下达2024年第三批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配套资金未使用资金壹拾壹万陆仟元整(¥116,000.00),县本级财力追加安排解决贰拾叁万肆仟元整(¥234,000.00)。
(三)采购需求:
1. 根据上级部门提出的底数核查相关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实地核查工作,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图、数、地”不一致问题;
2. 重点核实数据不实问题项目,包括重复上图、图斑重叠、非耕地变更等情况;
3. 核查上图入库数据与实地不符或存疑项目;
4. 核实永久基本农田内“不具备条件”建设的地块(位于生态红线、河道、25°以上坡地等),以及自治区审计厅反馈的699.85公顷(折合10497.75亩)未及时纳入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
5. 完成地类核查成果相关图层与记录表的整理更新;
6.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实地核查技术规则》要求,完成资料收集、内业分析、实地调查测绘、拍照举证、成果整理及数据库更新等全部工作。
7.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外业核查及成果提交。
8. 质量要求:成果须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实地核查技术规则》及国家、自治区相关技术标准,通过自治区级数据质量检查及甲方验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含乙级);
(三)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或土地管理、地理信息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在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供应商成交后严禁转包。采购人一旦发现转包的,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五、报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二)递交地点:****(地址:**县新州镇民生街249号);
(三)报价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76-****188
地址:**县新州镇民生街249号
****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