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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公司2026-2028年营销区域办公场地租赁项目【招标编号:****】有如下答疑和补遗事项,与原招标文件、补遗书01号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暨补遗修改内容为准:
一、答疑事项:问: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服务要求”,第1项“中介服务要求”中明确投标人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投标人继续提供跟踪服务,协助招标人与房产业主及相关人员全面履行房屋租赁合同,处理相关事务,直至服务期满。” 但根据第1.6条“已有办公场所原租金价(不含原中介费)续租,原则上不产生中介费;已有办公场所续租若产生中介费,新租金价(含新中介费)须低于原租金价(不含中介费),且每个片区第一年支付中介费且只支付一次,后期更换房源不再产生中介费。”,我方存在理解上的困惑,对于续租的投标人提供了服务但不产生中介费的情形是否合理,恳请贵方予以进一步明确。
答:对于续租的投标人提供服务应产生中介费,每个片区第一年支付中介费且只支付一次,后期更换房源不再产生中介费,但在执行过程中已有办公场所应努力控制租房成本。
二、补遗事项:原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服务要求”,第1项“中介服务要求”,第1.6条修改为:每个片区第一年支付中介费且只支付一次,后期更换房源不再产生中介费,已有办公场所应努力控制租房成本。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07月16日13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四、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五、招标文件其他涉及上述内容的地方作相应调整。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