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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 埕海610井海洋油气勘探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赵东CP2平台(大地坐标X:****568.59,Y:****7646.55)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5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姜文亚 |
| 联系人 | 王锦程 | 联系电话 | 166****0186 |
| 项目投资(万元) | 35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2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7-15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50 海洋矿产**勘探开发及其附属工程项中海洋油气勘探工程;不在环境敏感区内且排污量未超出原环评批复排放总量的海洋油气调整井工程;为油气开采工程配套的海底输水及输送无毒无害物质的管道、电(光)缆原地弃置工程。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内容:埕海601井钻探作业,该井设计井深3095米,采用的钻井液体系为天然高分子钻井液体系、有机盐钻井液体系(水基钻井液)、膨润土钻井液体系。****公司,****集团****公司。 建设规模:该井位于位于**省**市赵东CP2平台,目的是预探赵东**埕海45北断块二叠系上石盒子组含油气情况,落实储层、含油气面积、储量。 预计通过该井的实施,在二叠系上石盒子组可获工业油气流,预计圈闭**量205万吨,预计增加PDP 0.28万吨。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措施后通过检验,符合排海环保要求后排放至大海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钻探过程产生的含油废水,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非含油废水,经检验符合排海环保要求,报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管理局批准后排海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固废在施工现场进行分类回收、储存,统一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本项目按照国家海洋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使用进行生物毒性、重金属含量检测合格的水基钻井液、重晶石。钻井作业期间产生的含油钻井液和钻屑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非含油钻井液和钻屑经检验合格,报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管理局批准后,可直接排海,检测不合格的钻井液和钻屑拉回陆地,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钻井液和钻屑排放产生的悬浮泥沙将很快的稀释、扩散,停止排放后,海水水质将很快恢复原来的状态,因此对海洋水质的影响较小。钻探作业期间,按照国家主管部门的要求,在现场配备防污船以及足够数量的防污染应急救援物资,包括污水处理装置,油水分离器,消油剂、吸油毡等。综上,该工程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 ||
| 承诺: 姜文亚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姜文亚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8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