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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要求,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公司决定将位于**树林召镇德胜大街南公园路西同鑫大厦101号底商、德胜大街**西路西馨和家园20号楼12号底商等8套房屋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公告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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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租房屋基本情况和租赁期限
1.本次公开招租房屋基本情况
| 序号 |
房屋名称 |
房屋户型 |
建筑面积 |
| 1 |
同鑫大厦101号底商 |
单体 |
96.35㎡ |
| 2 |
同鑫大厦110号底商 |
单体 |
136.73㎡ |
| 3 |
同鑫大厦111号底商 |
单体 |
95.12㎡ |
| 4 |
同鑫大厦912室 |
单体 |
110.94㎡ |
| 5 |
同鑫大厦1001室 |
单体 |
112.94㎡ |
| 6 |
同鑫大厦1008室 |
单体 |
110.94㎡ |
| 7 |
馨和家园20号楼12号底商 |
单体 |
85.11㎡ |
| 8 |
惠达亿利佳园1号楼105号底商 |
1-2层连体复式 |
138.16㎡ |
2.房屋的租赁期限为一年。
3.出租方式:采用公开竞租出租方式。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29日18:00
2.地点:******妇幼保健院西侧****415室
3.联系人:0477-****169 刘亦童 138****9797
四、竞租者承诺
1.依法经营,证件齐全,按章纳税,无条件服从招租单位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2.不得擅自转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3.用于商业经营和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经营活动;不得经营扰民项目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允许经营项目;
4.承租方要爱护房屋设施设备,保障水电暖等房屋设施设备完好,维护公共区域卫生,及时缴纳相关费用。在租赁期内,如房屋内设施设备和相关水电暖设施等损坏,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5.供暖、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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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