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30 00:00
**市镇(街道)大气环境标准站、交通VOCs监测站和企业污染源监管设备第三方服务项目
标前公示
| 项目名称 |
**市镇(街道)大气环境标准站、交通VOCs监测站和企业污染源监管设备第三方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预算 |
295万元 |
| 采购内容 |
拟通过采购第三方服务项目,提高大气环境监测设备数据准确性,更好的支撑数据研判工作。主要内容为:提供26套镇(街道)大气环境标准站、1套交通污染VOCs监测站和企业污染源监管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包括日常巡查、耗材更换、比对分析、高值排查、应急响应等,确保各个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排除因设备问题造成的“冒泡”高值。 |
| 投标人资格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2****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 付款方式 |
运维服务期满,甲方验收合格后,根据验收情况,一次性支付。 注:****财政厅皖财购(2023)615号文件,采购人可结合项目实际和供应商资信情况,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 定预付款(预采购项目除外),对中小企业原则上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标书代写 |
| 服务地点 |
**市。 |
| 评标方法标书代写 |
综合评分法 |
|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采购人联系方式:黄培培,联系电话188****7137,邮箱:****@qq.com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贾工;联系电话:159****6277、187****6996;邮箱:****@qq.com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 |
| 公示期 |
自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7日五个工作日 |
| 标前公示反馈时间 |
自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7日17:30前(超过规定时间的视同放弃) |
**市镇(街道)大气环境标准站、交通VOCs监测站和企业污染源监管设备第三方服务项目
各相关供应商:
****受托,将对“**市镇(街道)大气环境标准站、交通VOCs监测站和企业污染源监管设备第三方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公司现将项目招标文件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招标文件),以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6年7月7日17:30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后拍照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公司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需求。
****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