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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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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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标的名称 |
(2026)3167****公司2026年焦质油整体转让项目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孙女士 |
联系电话 |
024-****6102 |
| 资产描述 |
****公司洗化厂烷基苯装置副产物之一,含氟离子、焦质类等成分,有腐蚀性,废物代码HW11(251-013-11),预估重量约15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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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子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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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物类别 |
废旧资产 |
| 标的名称 |
(2026)3167****公司2026年焦质油整体转让项目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 / **市 |
数量 |
1500吨 |
| 现场查勘安排 |
1、查勘时间:2026.7.7-2026.7.8 (预参加现场踏勘的竞买人按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内参加统一现场踏勘) 2、查勘地点:****公司洗化厂厂区内 3、联系人:潇女士 4、联系电话:189****1134 5、查勘要求:参加踏勘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全身工作服,劳保鞋,带身份证,自备采样瓶及个人防护措施。 勘验时,法人现场勘验的,需携带法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现场勘验的,需携带法人委托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上交现场勘验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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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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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及重要信息披露 |
| 转让底价 |
0.12204万元/吨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公司洗化厂烷基苯装置副产物之一,含氟离子、焦质类等成分,有腐蚀性,废物代码HW11(251-013-11),预估重量约1500吨。本项目焦质油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均以现场展示实物为准,预估重量约1500吨,可能与实际重量存在一定出入,最终以实际重量检斤为准,按实际检斤称重结算实际交易价款,最终解释权归****所有。本项目存放地点为****洗化厂厂区内,施工区域具有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强等安全环保风险。 2、竞买人需做如下承诺,并提供承诺书,如成交后买受人情况与下述承诺不符,则视为违约处理: (1)车辆为危险废物运输专用车,运输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国五或以上,驾驶人员具有危货运输驾驶资格,押运人员具有危货运输押运资格。 (2)买受人应加强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的管理,装载危险废物车辆必须具有危险品运输资质,车辆必须安装 GPS 定位仪,行车记录仪,并对行车记录视频进行保存,车辆必须实行强制保养和回终点站检验制度。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辆司机必须持有上岗证和危险品操作证,押运员必须经考核取得押运员证后方能上岗。 (3)当日危险废物完成转运后,买受人应配合转让方完成平台转移联单的签收,反馈 GPS 行车轨迹、运输影像等资料;买受人应配合转让方在每月 15 日前,向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提供上一周期生产台账、完工报告、二次废物处置报告(含危废转移联单)及企业“三废”排放监测报告等;买受人有义务不定期接受转让方押车及现场检查等。 (4)运输车辆要满足转让方产生的不同种类、形态危险废物的装运需要(含氟废物必须为防渗、密闭车辆),方便装运,买受人需提供承装容器并负责装车,保证运输过程无遗撒等情况发生,确保运输过程符合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 (5)运输车辆及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现场司机及作业人员佩戴入厂合格证,在属地单位监护人监督下进入现场作业,买受人严禁单独进入现场作业。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运输危险废物的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前需提供运输合同(或协议)、道路运输应急预案、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等资质材料,****公司备案。 (6)买受人在运输和处置过程中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不得转移给第三方,杜绝产生二次污染,运输过程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污染防控措施,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如造成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如在上述过程中给转让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7)竞买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规模满足本项目危险废物总量需求,具备承接本项目中危险废物总量需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 4、付款条件:先款后货,按照预估重量收取成交价款,货物提取后,按照实际重量进行结算,金额多退少补,如实际重量超出预估重量,需补交的货款经双方确认一致****交易所出具实交价款说明文件,沈交所收到说明文件后,通知买受人将补交的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内,产权交易机构收到补交的价款后2个工作日内转入到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为符合条件的买受人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所有进厂作业人员、车辆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方可进厂作业: 买受人所属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买受人所属运输车辆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的各项车辆驾驶管理规定。 6、本次转让的焦质油以现场实际检斤数量为准进行结算,买受人自提,各项费用自理。 7、竞买人必须参加现场勘验,勘验时,法人现场勘验的,需携带法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现场勘验的,需携带法人委托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上交现场勘验确认书。竞买人勘验过后,须对照标的物性质及现状,自行确认自身企业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本标的物处置的各项要求,参与竞买后,因买受人自身资格条件问题无法履约的,转让方及拍卖人有权扣除其拍卖保证金,如造成转让方及拍卖人损失,竞买人或买受人还需赔偿实际损失。 8、物资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转让标的物以现场实际检斤数量为准进行转让,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标的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及新旧程度等情况均以现场实物为准。竞买人不得以实物与相关化验分析等资料不符提出异议,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解释义务和责任。竞买人参与竞买后,视为已知晓现场标的实物现状。 (2)由于竞买人须满足转让方现场清运作业的各项管理要求,竞买人的清运效率可能较低,请竞买人谨慎考量清运成本可能增加等问题,同时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各项成本变化、未来市场行情波动等因素,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此项目,转让方和拍卖人已经尽到告知义务,请慎重参与竞买,拍卖成交后价格不再调整。 (3)本次转让标的物均已报废,需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置,任何不合规处置行为造成后果由买受人承担一切责任,与转让方无关。 (4)本次转让标的物清运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的清运期间,需遵守转让方有关制度和安全要求,作业时间一般为工作日8:00-17:00,节假日、公休日及其它特殊时期不得进行作业及出入厂。 (5)转让方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严格履行转让方的义务。竞买人需在本项目公****政府环保部门落实危险废物转移政策。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及《实物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凭借《实物资产转让合同》****政府部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危险废物(省内或跨省)转移手续。若相关危险废物转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理,则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追究此项问题所造成的的违约责任及损失,转、受双方自愿签署合同解除协议后,转让方原路退还买受人交纳的全部货款及履约保证金,转让方不负责交易过程中买受人缴纳的各项交易费用的退还。买受人在相关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审批通过具备提货条件后,必须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危险废物清运工作,如未在约定工期内完成清运,转让方有权以单方面通知买受人的方式取消其受让资格,已收履约保证金全部或部分扣除。 买受人同意并接受本项目以检斤称重方式结算实际交易价款,交割重量以交易双方在资产交割时实际检斤称重数值为准,实际交易价款以实际检斤称重吨数乘以拍卖成交单价后计算得出,最终交割结果以交易双方共同签订的《项目验收单》为准。买受人不得以已达到预估重量为由拒绝标的资产的后续交割,亦不得以未达到预估重量为由,要求转让方追加标的资产交割重量,否则,视为买受人单方面违约,转让方有权视情况全额或部分扣除买受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6)竞买人按照转让底价的30%交纳交易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将剩余价款和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内,产权交易机构收到上述款项后,买受人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产权交易机构在转让方、买受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转入到****指定账户。 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金额30%收取。履约保证金在自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由买受人汇入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若买受人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每逾期1日应按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待双方完成转让标的物交割,产权交易机构收到转让方出具的《报废物资清运完毕验收确认单》后,履约保证金由产权交易机构原路无利息退至买受人账户。 (7)买受人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并交纳完全部款项后,买受人必须按转让方管理要求完成各项入厂及作业手续的办理,及时对转让标的物进行清运,买受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2027年10月30日完成转让标的物的清运。如遇特殊原因要求买受人暂停清运作业的,买受人应按转让方要求无条件暂停,工期按转让方报废物资产生单位要求安排顺延,买受人应自行充分调整因此带来的影响,拍卖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8)转让标的物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运输、消防等安全责任和环保责任由买受人承担。非转让方原因,买受人不得耽误工期,如误期,每逾期1日转让方有权扣罚履约保证金1%,逾期超过5日的,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转让方有权立即停止转让标的物的交割,并视为买受人对转让标的物已全部清运完毕。转让方有权对未清运物资进行后续处置,买受人不得主张对未清运物资的任何权利。 (9)买受人按照转让方确定的范围进行转让标的物的清运,如果出现超范围清运,转让方有权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10)买受人须严格遵守《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和《实物资产转让HSE合同》约定,遵守国家有关清运作业施工法律、法规,绝对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买受人的清运过程须接受转让方的组织管理,遵守转让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经营。买受人须加强对转让标的物周围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采暖、电业、给排水、天然气、有线电视等)的保护,不得因对标的物清运而对非标的物区域的地面、建筑物、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若因清运导致上述设施损坏,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同时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厂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清运期间自行做好防火、防爆、人身等安全防护措施,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在清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的责任及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转让方概不负责。如因买受人原因给转让方或其他单位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买受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1)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清运过程中对周边环境发生噪声、粉尘、施工垃圾等污染,转让方视污染及对环境损害程度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由此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买受人须全额赔偿。 (12)履约保证金:①买受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转让标的物清运的;②买受人在转让标的物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③买受人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交易规则及合同约定等情形的;④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买受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
|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 |
1、2026年7月8日下午16时前,省外竞买人需按照文件要求提供自身工艺技术能力优于**省同行企业工艺水平的证明材料(要求竞买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公司名称(包括企业信用代码等可查询到企业名称的信息)、公章、法人姓名、****公司相关信息,一经发现即视为不合格)至拍卖人邮箱并电话告知。 2、项目时间节点: 产权交易公告日期:2026.6.25-2026.7.13 中拍平台报名时间:2026.6.25-2026.7.13 中拍平台报名登记电话:潇女士 189****1134 现场标的勘验时间:2026.7.7-2026.7.8(预参加现场踏勘的竞买人按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内参加统一现场踏勘) ****交易所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时间:2026.7.13 16时止 中拍平台拍卖时间:2026.7.14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竞买人需要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环评及验收文件、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需包含废物代码资质HW11(251-013-11)。 2、竞买人需具有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与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有效的运输协议,(委托运输的,须提供与持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委托合同)。 3、****生态环境厅《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具体举措》(辽环发〔2025〕8号),危险废物转移遵循就近原则,不鼓励大规模、长距离转运处置危险废物,确保最大限度就近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对于省内具备利用处置能力的危险废物类别,在相同工艺技术水平下,优先选择省内就近利用处置。动态调整“三省一区”跨省转移利用“白名单”企业清单,简化跨省转移审批程序。省外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辽环发〔2025〕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拍卖前省外竞买方需按照文件要求提供自身工艺技术能力优于**省同行企业工艺水平的证明材料,转让方在本项目公示期内完成审核,审核结果书面形式告知拍卖人,由拍卖人负责通知省外竞买人后方可参与竞买。 4、竞买人对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及无害化处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和省、市环保局相关规定及《****公司固体废物管理规定》。 |
| 保证金设定 |
| 保证金金额 |
交易保证金应交54.918万元人民币 |
| 交纳时间 |
信息公告期内16:00之前交纳 |
| 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沈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并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接受公告转让条件及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直接受让;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 挂牌信息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12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 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按公告转让条件直接协议受让) |
| 竞价方式 |
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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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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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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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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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件名称 |
****公司拟处置其它类有价报废物资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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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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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附件材料 |
附件1 :现场勘验确认书 .docx 附件2 :拍卖确认书 .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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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拍卖确认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