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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发改管字〔2026〕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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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复**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为完善**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设施,改善片区不良排水状况,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同意建设该项目。
二、项目名称:**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 ****。
四、建设地点:**市**县城南片区。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改造DN200~DN1200雨水管网66.4千米;改造排水渠道4.1千米,渠道断面0.4米×0.5米和0.8米×1.0米;改造箱涵1200米;改造DN150~DN500混错接的雨污水管网64千米;改造砖砌平篦雨水口3360座,混凝土圆形雨水检查井2150座。
六、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20523.56万元,其中**工程费17414.9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88.37万元,预备费1520.2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七、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改革局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