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改凤投审〔2026〕5号
关于凤岗镇天堂围石马岭地块环湖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建设中心:
《关于申请办理凤岗镇天堂围石马岭地块环湖路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本机关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批准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该项目位于**市凤岗镇。**道路起点与现状凤清路相接,终点与现状堤坝衔接,为城市支路,路线全长约605米,道路红线宽15~21米不等,设计车速20公里/时,双向2车道,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边坡及绿化工程、管线工程等。
四、审查依据
(一)《凤岗镇党委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24〕413号)
(二)《的复函》(凤审复〔2024〕157号)
(三)《关于对的意见》(凤司复函〔2024〕203号)
(四)《关于加快推进天堂围石马岭居住地块公开交易有关事宜的复函》(凤财复〔2024〕319号)
(五)《关于征求的复函》(凤工建复〔2024〕81号)
(六)《关于的复函》(****管理所)
(七)《关于征求加快推进天堂围石马岭居住地块公开交易有关事宜意见的复函》(凤自然资函〔2024〕625号)
(八)资金证明
五、该项目送审概算价为****4077.08元,审核概算造价****5535.31元,核减金额****541.77元(核减率20.67%),其中:**工程费****5291.97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884.52元,预备费988358.82元。根据《****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东发改〔2026〕43号)及《镇(街道、****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工作指引》,该项目的项目单位为****,集中建设****建设中心,道路管养单位为****。最终项目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凤府〔2019〕46号)及《凤岗镇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凤府〔2024〕5号)执行,部分资金争取包括专项债在内等上级资金支持,其余资金由**市凤岗镇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六、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复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凤岗镇天堂围石马岭地块环湖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2026年6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分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项目组织招标时,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并按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相关招标投标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