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吨级渔政执法船配套项目长系留无人机设备采购结果公告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 **省**市**区鼓山镇化工路242****书院 | 520,000.00元 | 520,000.00元 |
采购包1(长系留无人机设备采购):
货物类(****)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1 | 无人机 | 长系留无人机 | 空地供电照明系统:华松创新TE400;配套无人机及配件:精导M400;无人机应急移动指挥系统:小飞科技F9;其它:**文化定制; | 具备自主起降、自主悬停、实时回传飞行功能;标准载荷重量:飞行高度100m时,载重不小于14kg,飞行高度200m时,载重不小于8kg;最大起飞重量不小于44kg;最大升限不小于195m(定点飞行相对高度);旋翼尺寸约34寸;抗风等级≥7级;连续飞行时间不少于24H;系统包括飞行器、多传感器云台摄像机、救援喊话器、机载照明灯组、系留电源系统、200m系留电缆和无人机应急指挥系统传输模块、可见光成像和红外热成像等,船体横摇角不超过±5°,纵摇角不超过±3° | 1 | 架 | 520,000.0000 | 520,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郭流燕 |
| 评审专家: | 潘师铨 、 吴志奡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成交供应商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户名:****
开户行:****公司**分行
账号:8111 3010 12600 3582 8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长系留无人机设备采购:0.78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各供应商均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在技术符合性审查环节“******公司”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空地供电照明系统 13、14、15、16 项参数国家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具备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故技术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他供应商均通过技术符合性审查。。
2、成交人须提供纸质版的投标文件(2套)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前台收(也可邮寄,邮寄地址:**市**区五四路162号**都大厦北楼电梯22层1530单元),同时可领取成交通知书和开服务费发票(携带委托书联系财务189****2557),如需邮寄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以及开票信息发送至****@163.com。
3、未成交人可至****领取落选通知书的告知函,如需邮寄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163.com。
4、按照财办库〔2023〕243号《****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公示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
名称:****
地址:**省**市**区冶山路26号
联系方式:****0203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市**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62****广场1#楼(**都大厦北楼,电梯按22楼)1524-1530单元
联系方式:189****255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玉兰、马北美、吴建粦、江文芳
电话:189****2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