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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8.887763公顷 | 宗地坐落: | **区**镇飞鹅村**五**延线东侧 | ||
| 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一类工业用地 | 项目名称: | |||
| 成交价: | 9306万元 | 受让单位: | **** | ||||
| 备注: | (一)地块出让条件: 1.该地块的产业类型为机械零部件加工、计算机零部件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投资强度不得低于6741元/平方米。 2.竞买人须为从事机械零部件加工、计算机零部件制造、通****园区投资运营管理服务的企业。 3.竞得人需承诺该项目总固定投资额不低于59913万元,预计达产后年产值不低于106654万元,土地产出率不低于12000元/平方米,预计年税收不低于8000万元,预计产值能耗机械零部件加工不高于0.1055吨标煤/万元、计算机零部件制造不高于0.009吨标煤/万元、通信系统设备制造不高于0.012吨标煤/万元。该条款的内容列入《**区工业产业区块项目投资服务评估协议》,****商务局对协议内容进行监管。 4.本项目地块涉及的建筑物产权分割转让,按《**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穗府办规〔2022〕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经住建部门认定符合高标准厂房要求的产业用房,分割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在扣除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后的90%。高标准厂房需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验收技术规程进行设计、建设和验收。 5.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应严格按照《**市**区工业用地准入指标控制表》准入控制指标进行项目建设。 6.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商务局签订《**区工业产业区块项目投资服务评估协议》,否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竞得人不得再次参与该地块的出让竞买。 7.地块西侧涉及现状村道,在地块西侧的规划市政道路建成并投入使用前,竞得人须确保宗地内现状村道的正常通行使用。 8.地块内拟建工程项目施工中产生的砂石土**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动用砂石料的相关规定,超出该项目自用部分的砂石****政府处置,不得自行销售,不得用于其他工程建设项目。 9.竞得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10.地块不得建设列入《**市产业用地指南》(2026年版)中《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的项目。 (二)地块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出让价款。 交地时间及条件:由******开发中心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按现状交地。 开工时间: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 竣工时间: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工业用地50年。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 ||||||
二、公示期:2026年06月30日 至 2026年07月04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市**区街口街河滨南路63号
邮政编码:510900
联 系 人:潘小姐
联系电话:020-****8879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