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城单元R21-55地块公共租赁房工程光伏系统施工项目钢结构专业分包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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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询价公告

一、询价人:****

二、项目名称:天城单元R21-55地块公共租赁房工程光伏系统施工项目钢结构专业分包

三、项目编号:****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五、采购内容:钢结构支架的实施、验收及质保,详见施工图纸。图面工作量以外注意事项:自行考虑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和安全。

标的物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特征

计量单位

工程量

1

太阳能电池-支架(螺栓计入支墩处)

1.名称:太阳能电池板钢架

2.材质:Q235B热浸镀锌平均μm

3.安装方式:混凝土立柱基础,含螺栓等配件及施工损耗

m2

1112.89

参照标准规范:GB 50205-202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螺栓、钢结构验收强制依据)

GB/T 34936-2017《光伏支架结构技术规范》(光伏支架专项结构)

备注:所供货物若不符合国标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工程款,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采购人集中组织响应供应商踏勘现场(联系人:赵从静,联系电话:138****7567)。响应截止前2天,采购人组织供应商到项目所在地予以踏勘,对项目实施现场及周边环境等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无论响应供应商是否踏勘现场,均被视作对项目现场的了解已完全满足本采购项目响应报价的需要。有关踏勘现场需要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响应供应商自理,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任何风险责任和财产损失。

六、报价要求:

1、人民币报价。

2、报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检测费、规费、施工组织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用于本项目的费用,应价人须按报价函中的格式要求填写。

3、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票。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价。(以开启当天询价人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筑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报价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明资料: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5、不接受联合体应价。

八、成交原则:

1、采用最低总价(除税价)成交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除税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如出现最低总价(除税价)一致的情况,则采取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3、本货物最高含税总价限价为145290.95元,超过总价限价的应价文件无效。

九、商务要求:

1、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包干,数量按实结算。该工程最终结算工程量及清单特征以深化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太阳能电池板钢架全部货到现场,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总价30%为预付款,承包人施工完成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其余款项待结算审核且发包人收到建设单位款项后支付至审定金额98.5%,扣除审定金额1.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内未发生质量问题的前提下到期后予以无息支付。

十、服务要求:

1、工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进场,工期30天。

2、质保期: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4、供应商必须自行完成采购项目,严禁分包、转包。

5、施工完毕后,承包人需对焊缝按照设计要求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严禁造假,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暂扣工程结算款至承包人提供真实检测报告。检测费用含在本次报价内。

十一、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参与报价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询价公告发布期间内开具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询价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严禁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文件用文件袋密封包装,密封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应价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在2026年7月6日14时之前不得启封”字样。未按要求包装导致询价人提前拆封的,后果由应价人负责。

3、报价文件份数:1份。

十二、报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6年7月6日14时。标书代写

2、地点:**市聚园路290****集团大厦5****公司。

3、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到的询价文件不予接受。若快递方式递交的,则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

4、快递单上备注项目名称。

十三、错误修正

报价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1)报价函总价与报价明细表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但报价函存在明显单位、文字错误的,则澄清、说明、补正;

(2)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3)除明显文字错误外,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有明显单位、文字错误的除外;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对漏(缺)报项、多报项的处理:采购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响应总价中,但在评审时取有效响应供应商中该项最高报价计入报价评审。对多报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审。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小组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十四、联系方式:

询价人名称:****

地址:**市**区聚园路290号

联系人:张玉婕、赵从静

联系电话:182****2045、138****7567

纪检监督电话:0571-****9152

****

日期:2026年6月30日


附件信息: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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