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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322063J | 建设单位法人:王军 |
| 钮燕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区东升街道**路88号 |
| **精****实验室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8-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52-M7452-检测服务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03.901667 纬度: 30.60722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06 |
| 成双环承诺环评审〔2024〕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0 |
| 72.5 | 运营单位名称:**** |
| ****2206-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华元****公司 |
| MA61U737-8 | 验收监测单位:**华展****公司 |
| ****4809-3 | 竣工时间:2025-06-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jyd.html |
|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及工程测量 | 实际建设情况: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及工程测量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3535份数(组)/年 | 实际建设情况:3535份数(组)/年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现场试验、室内试验、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土工、集料、岩石试验、无机结合料试验、土工合成材料、防水材料试验、金属材料试验、支座试验和伸缩缝装置试验、化学实验 | 实际建设情况:现场试验、室内试验、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土工、集料、岩石试验、无机结合料试验、土工合成材料、防水材料试验、金属材料试验、支座试验和伸缩缝装置试验、化学实验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 化学实验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TA004)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DA003)。 食堂废水经隔油器(3m3)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排入预处理池(50m3)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在2#实验室西北侧设置1个容积为6m3的三级中和沉淀池,实验室废水经三级中和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厂区预处理池(50m3)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办公楼地面清洁废水经厂区预处理池(50m3)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合理布局,设备基础减振,优选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及废油脂收集后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在2#实验室外西北侧设置1个面积为9m2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暂存一般固废,未沾染具有危险特性物质的废包装材****回收站回收利用;建设材料物理检验固废收集后交由专业的建筑垃圾单位处理;废沥青收集后交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三级中和沉淀池沉渣、收集粉尘收集后交建筑垃圾处理单位处置。 在1#实验室东侧设置1个面积为7m2的危废暂存间,检验废液、实验器皿前三次清洗废水(不涉重)及涉重化学实验器皿清洗废水、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废料、过期试剂及废试剂瓶、废三氯乙烯及沾染化学试剂的废棉球/抹布、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投料粉尘:多功能粉碎机未建设;水泥胶砂搅拌机、水泥压浆高速搅拌机、水泥净浆搅拌机均使用湿料,实际不产生粉尘;其他与环评一致。 化学实验废气:化学室(二)未建设;其它与环评一致。 食堂油烟:食堂未建设,不产生油烟。 食堂未建设,不产生食堂废水;其他与环评一致。 三级中和沉淀池与环评一致。 厂区预处理池与环评一致。 降噪措施:与环评一致。 食堂未建设,不产生餐厨垃圾及废油脂;****园区环卫统一处置。 未沾染具有危险特性物质的废包装材****回收站回收利用;建设材料物理检验固废、废沥青、三级中和沉淀池沉渣、收集粉尘等收集后交专业的处理单位处置。 补充了感光材料废物,其他与环评一致。 |
| 投料粉尘:多功能粉碎机未建设;水泥胶砂搅拌机、水泥压浆高速搅拌机、水泥净浆搅拌机均使用湿料,实际不产生粉尘;其他与环评一致。 化学实验废气:化学室(二)未建设;其它与环评一致。 食堂油烟:食堂未建设,不产生油烟。 食堂未建设,不产生食堂废水;其他与环评一致。 三级中和沉淀池与环评一致。 厂区预处理池与环评一致。 降噪措施:与环评一致。 食堂未建设,不产生餐厨垃圾及废油脂;****园区环卫统一处置。 未沾染具有危险特性物质的废包装材****回收站回收利用;建设材料物理检验固废、废沥青、三级中和沉淀池沉渣、收集粉尘等收集后交专业的处理单位处置。 补充了感光材料废物,其他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778 | 0.1552 | 0 | 0 | 0.078 | 0.078 | |
| 0 | 0.0611 | 0.776 | 0 | 0 | 0.061 | 0.061 | |
| 0 | 0.0325 | 0.07 | 0 | 0 | 0.033 | 0.033 | |
| 0 | 0.0028 | 0.012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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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预处理池(50m3) | 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6-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 生活污水排入预处理池(50m3)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本次检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废水所测污染物指标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排放浓度值和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排放限值(一切排污单位、其他排污单位)的要求;所测污染物指标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值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 |
| 2 | 6m3的三级中和沉淀池 | 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6-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 在2#实验室西北侧设置1个容积为6m3的三级中和沉淀池,实验室废水经三级中和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厂区预处理池(50m3)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本次检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废水所测污染物指标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排放浓度值和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排放限值(一切排污单位、其他排污单位)的要求;所测污染物指标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值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
| 1 | 沥青试验废气经集气罩、集气管道、通风橱收集后经“水喷淋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 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 化学实验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VOCs、三氯乙烯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且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沥青烟、苯并【a】芘、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氟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 沥青试验废气经集气罩、集气管道、通风橱收集后经“水喷淋塔+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 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 化学实验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本次检测结果表明,该项目沥青试验废气及投料粉尘排放口(DA002)所测污染物指标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浓度值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所测污染物指标三氯乙烯、VOCs排放浓度值和排放速率均符合《**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排放限值(涉及有机溶剂生产和使用的其它行业)。本次检测结果表明,该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污染物指标总悬浮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苯并[a]芘排放浓度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要求;所测污染物指标氨排放浓度值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二级排放限值(新扩改建)的要求;所测污染物指标三氯乙烯、VOCs排放浓度值均符合《**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排放限值(涉及有机溶剂生产和使用的其它行业)的要求;所测污染物指标厂区内VOCs排放浓度值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
| 1 | 合理布局,设备基础减振,优选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合理布局,设备基础减振,优选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 | 本次检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所测4个点位(1#~4#)等效连续A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的要求 |
| 1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防渗分区原则,将本项目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划分区域如下: 重点防渗:1#实验室的危废暂存间、药剂室、化学室(一)、化学室(二)、光谱室化学室; 一般防渗区包括:除危废暂存间、药剂室、化学室(一)、化学室(二)、光谱室化学室以外的1#实验室的其他区域、2#实验室、隔油器、三级中和沉淀池。 简单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的其他区域,主要包括1#办公楼和2#办公楼、门卫、厂区道路等。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防渗分区原则,将本项目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 本项目已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采取了地下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划分区域如下: 重点防渗:1#实验室的危废暂存间、药剂室、化学室(一)、光谱室化学室(化学室(二)未建设); 一般防渗区包括:除危废暂存间、药剂室、化学室(一)、光谱室化学室以外的1#实验室的其他区域、2#实验室、隔油器、三级中和沉淀池。 简单防渗区:除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的其他区域,主要包括1#办公楼和2#办公楼、门卫、厂区道路等。 |
| 1 |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及废油脂收集后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在2#实验室外西北侧设置1个面积为9m2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暂存一般固废,未沾染具有危险特性物质的废包装材****回收站回收利用;建设材料物理检验固废收集后交由专业的建筑垃圾单位处理;废沥青收集后交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三级中和沉淀池沉渣、收集粉尘收集后交建筑垃圾处理单位处置。 在1#实验室东侧设置1个面积为7m2的危废暂存间,检验废液、实验器皿前三次清洗废水(不涉重)及涉重化学实验器皿清洗废水、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废料、过期试剂及废试剂瓶、废三氯乙烯及沾染化学试剂的废棉球/抹布、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 ****园区环卫统一处置。 未沾染具有危险特性物质的废包装材****回收站回收利用;建设材料物理检验固废、废沥青、三级中和沉淀池沉渣、收集粉尘等收集后交专业的处理单位处置。 检验废液、实验器皿前三次清洗废水(不涉重)及涉重化学实验器皿清洗废水、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废料、过期试剂及废试剂瓶、废三氯乙烯及沾染化学试剂的废棉球/抹布、废活性炭、沾染具有危险特性物质的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棉、感光材料废物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
| 1 | 环评提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化学试剂泄漏风险防范措施、火灾、爆炸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废物泄漏风险防范措施、环保设施(废气处理装置、废水处理装置)故障防范措施 | 项目已严格落实了环评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化学试剂泄漏风险防范措施、火灾、爆炸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废物泄漏风险防范措施、环保设施(废气处理装置、废水处理装置)故障防范措施等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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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