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向我局提出办理******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规划核验(验收)手续的申请,规划核验(验收)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学教学综合楼项目位于**市鹅城片区EC02-24-03地块,建设单位于2024年7月18日办理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002024GG****474号)手续,该项目规划许可审批情况为:地上6层,总建筑面积3545.89㎡。
二、建筑单体实施情况
****教育局提供的百****测绘中心的《竣工测量报告书》【XXZX(2026)0006】,经核对资料和现场勘查,建设位置、建筑间距、建筑占地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等基本符合规划条件要求和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中学教学综合楼实测建筑面积为3558.26㎡,较审批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3545.89㎡多12.37㎡,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二层核实建筑面积较审批建筑面积多2.98㎡,三-五层核实建筑面积较审批建筑面积多8.94㎡,六层核实建筑面积较审批建筑面积多0.34㎡。
三、本次规划核实情况
经现场实地核查,该项目建设位置、建筑基底尺寸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基本一致。针对存在的细微差异,拟按误差情形予以处置。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规划核验,拟按许可审批的建筑面积3545.89平方米办理项目规划核实手续。
四、公示要求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项目规划核实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地址:**市**区龙景东路11号、联系电话:****115;联系邮箱:****@163.com)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我局将依法出具规划核实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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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