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公司2026-2029年**县ETC助缴系统集成服务项目(第三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比选)转公开直接采购。成交候选供应商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司2026-2029年**县ETC助缴系统集成服务项目(第三次)
三、唱价时间:2026年6月30日上午10时00分(**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委员会共3人组成,于2026年6月30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1名供应商参与应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本项目转为公开直接采购。经评审和谈判,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六、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信用代码:****0103MACL5RE91K)
报价(整体折扣报价):99.00%
增值税税率; 6%
项目实施区域:****县。
集成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自甲方通知之日起15日全面完成ETC助缴平台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15个ETC助缴单元的全面建设工作,且满足ETC平台上线扣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停车平台及ETC全域智联停车管理平台的对接,获得ETC全域智联****公司的书面确认,实现车辆停车信息与ETC助缴数据的互联互通,支持停车费用ETC缴费等),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组织试运行。试运行期满并通过验收后,正式投入使用。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比选文件的要求。
资格能力:【****】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cn)发布。
九、公示期: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3日。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陈巧巧 陆榕 杨凌 臧荣堂 梅玫(招标代理) 联系电话:151****0797
接受邮箱:****@cicdi.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公司及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
****
地 址:**省**市**区东岸街道杉木路与红杉路交叉口东南角
电话:151****0797
联系人:陈巧巧 陆榕 杨凌 臧荣堂 梅玫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