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华电九江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厂房屋顶0.487MWp光伏发电项目

审批
江西-九江-濂溪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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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6-30

项目名称 ****厂房屋顶0.487MWp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沿江路105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04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林文非
联系人 付荣清 联系电话 189****1092
项目投资(万元) 207 环保投资(万元) 0.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3-05-15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利用自有厂房屋顶、闲置空****发电站,占地4040平方,其中厂房3190平方,地面850平方,拟安装容量0.487MWp,安装894块单晶硅 545Wp 光伏组件。总投资预算207万元,年均发电量为49.45 万kW.h,光伏发电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光伏发电设计使用寿命25年,**来源自筹。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期的废气主要为运输车队、施工机械(吊车等)等机动车辆运行时排放的尾气。项目建设过程中仍应控制施工车辆的数量,使空气环境质量受到的影响降至最低。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项目运行期无噪声污染,为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做好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1)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便使每个员工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减少由于施工机械使用不当而产生的噪声。(2)施工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尽量缩短工期。(3)严格施工现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项目施工区域距离声环境敏感目标较远,采取上述措施,可避免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明显影响,满足GBl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要求。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1)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工程用地范围内,尽可能减少对周围土地的破坏。(2)电池组件及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设计规划指定位置来放置,各施工机械和设备不得随意堆放,以便能有效地控制占地面积,更好地保护原地貌。(3)施工优先采用环保型设备,在施工条件和环境允许的条件下,进行绿色施工,可以有效降低扬尘及噪声排放强度,保证其达标排放。
承诺:**** 林文非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林文非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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