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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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路)青兰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水泥招采
公告日期:2026-06-30 14:06:21
基本信息
| 编号:**** |
联系人:孙义 |
| 招采组织:****公司 |
联系电话:133****7979 |
| 报价开始时间: |
报价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 开标时间:2026-07-13 10:00:00标书代写 |
招采实施组织:筑路项目部 |
| 招采地点:青兰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驻地 |
行业类别:水泥及掺料 |
| 工期或供货周期:12个月 |
评标方式:最低报价法 |
| 招采类别: 服务 |
是否分标段: 否 |
| 交货地点: 青兰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驻地 |
| 招采内容:水泥 |
项目概要
招采明细
序号 物资(服务)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限价 备注
| 1 |
P.042.5 普通硅酸盐水泥 |
散装 |
吨 |
3900.0 |
305.1 |
P.042.5 缓凝 |
质量保证期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产品质量须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标准及项目设计、公路施工规范要求。
付款条件
供货结算单双方签字确认,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项目部进度挂账后,按照进度挂账的60%拨付款项;项目部与监理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按照累计挂账金额75%拨付款项,青兰高速公路河套至**段改扩建工程施工主体工程五标段(ZT5)工程交工验收后付至累计挂账的80%.青兰高速公路河套至**段改扩建工程施工主体工程五标段(ZT5)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累计挂账的90%.尾款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12个月份内无息付清。
合同要求
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报价企业需承诺完全响应合同条款。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经营企业或个人,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供应等服务。 2.投标人应承担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注册****公司须有固定的常设机构。 4.投标人近三年无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 6.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 7.投****集团招标采购大厅投标报价时上传证明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复印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般纳税人证明、产品合格证等,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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