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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公信河干流防洪治理工程第一批竣工结算审核服务的澄清修改[1]
发布时间:2026-06-30 17:21:37
各潜在供应商:
**县公信河干流防洪治理工程第一批竣工结算审核服务(项目编号:****),项目采购文件中变更内容如下:标书代写
1、竞争性谈判公告中“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修改为:
2.1供应商须具备造价咨询的能力和条件;
2.2信用要求: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不予推荐为成交候选人:标书代写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2.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2026年03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社保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或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网页系统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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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石公共****公司
2026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