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HT_****-A
二、合同名称: **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市)-**市海洋灾害隐患监测与重点防御区警示设施建设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市)-**市海洋灾害隐患监测与重点防御区警示设施建设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区深南中路统建楼1栋12楼
联系方式:075****26520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区**村北码头28号之六整栋自编201单元(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188****571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市)-**市海洋灾害隐患监测与重点防御区警示设施建设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批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000
合同金额: 382.4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期限一年,地点:**市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8-1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6-30
九、其他补充事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市)-**市海洋灾害隐患监测与重点防御区警示设施建设项目于2024年8月19日签订合同(编号:****),现对合同内容作如下变更: (一)原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中重点防御区警示设施由100套调整为5套,核减95套。调整后合同标的为:智能式隐患风险预警标识物6套、重点防御区警示设施5套、海洋灾害隐患点监测1项。 (二)原合同第二条“合同金额”由382.4万元调整为238.95万元,其中乙方1(****)由330.4万元调减为186.95万元,乙方2(自****中心)维持52万元不变。 (三)原合同第九条“货款支付”第二笔款项中,乙方1第二笔费用由99.12万元调减为0元,乙方2第二笔费用维持15.6万元不变;第三笔款项支付比例由合同金额的30%调整为合同金额的20%,即乙方1第三笔费用为36.095万元,乙方2第三笔费用为10.4万元;新增第四笔尾款为合同金额的10%,即乙方1第四笔费用为18.695万元,乙方2第四笔费用为5.2万元,于项目完成结决算后支付。 (四)原合同第九条“货款支付”第二笔款项中试运行时间由“不少于10日”调整为“不少于2个月”。 (五)原合同服务期限届满后,双方权利义务按原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项目完成终验及结决算全部工作为止。 此次合同变更后,合同金额由382.4万元调减为238.95万元。本次核减内容所涉及的费用,以项目最终审核的结决算审**果为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