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城控集团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搅拌站项目

审批
江西-吉安-万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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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828MABNH28Y5A肖强
肖强**省**市**县
江****工业园区三区工业八路、G356国道、支五路之间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集团****搅拌站****搅拌站项目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C30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省**市**县 江****工业园区三区工业八路、G356国道、支五路之间
经度:114.681552 纬度: 26.468811****环境局
2023-04-11
万环评字〔2023〕12号****
2026-05-277482
260****
****0828MABNH28Y5A**新创****公司
****0121MA367XLMX1******公司
****0121MAEEXQDL0D2024-05-03
2026-05-302026-06-29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530NAHaB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项目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60万m3商品混凝土、20万t沥青混凝土年产60万m3商品混凝土、20万t沥青混凝土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中沥青混凝土生产工艺为:以骨料、矿粉、石油沥青、再生料、天然气、导热油等为原辅材料,通过导热油炉加热沥青,骨料通过烘干滚筒中燃烧器加热成热骨料,再生料经破碎、筛分、烘干滚筒加热预处理后的原料分别经计量、输送、搅拌主楼搅拌、卸料生产沥青混凝土,建成年产20万t沥青混凝土规模。商品混凝土生产工艺:以砂、碎石、水泥、粉煤灰、外加剂、水为原辅材料,通过各种物料计量、输送、搅拌、卸料生产商品混凝土;建成年产60万m3商品混凝土规模。其中沥青混凝土生产工艺为:以骨料、矿粉、石油沥青、再生料、天然气、导热油等为原辅材料,通过导热油炉加热沥青,骨料通过烘干滚筒中燃烧器加热成热骨料,再生料经破碎、筛分、烘干滚筒加热预处理后的原料分别经计量、输送、搅拌主楼搅拌、卸料生产沥青混凝土,建成年产20万t沥青混凝土规模。商品混凝土生产工艺:以砂、碎石、水泥、粉煤灰、外加剂、水为原辅材料,通过各种物料计量、输送、搅拌、卸料生产商品混凝土;建成年产60万m3商品混凝土规模。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商品混凝土搅拌粉尘通过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沥青储罐加热和呼吸废气、骨料、再生料干燥、搅拌楼搅拌、骨料上料、筛分废气1套电捕焦油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根高25m排气筒(DA002)排放;再生料破碎、筛分粉尘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1根高15m排气筒(DA003)排放。商品混凝土搅拌粉尘通过2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10个筒仓仓顶配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再生料破碎、筛分、骨料滚筒干燥、搅拌主楼搅拌通过烟气捕集装置+烘干滚筒燃烧器高温燃烧+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项目沥青储罐加热和呼吸废气通过密闭管道负压收集至循环水冷回收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DA003);项目骨料上料、筛分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
原环评合并排气筒排放,实际新增排气筒排放,不新增污染物。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条60万方混凝土生产线。将全厂所有用热设备(导热油炉、骨料干燥滚筒、再生料干燥滚筒)燃料为轻质柴油。(1)原环评的1条60万方混凝土生产线调整为2条30万方混凝土生产线,总产能保持不变;(2)将全厂所有用热设备(导热油炉、骨料干燥滚筒、再生料干燥滚筒)燃料由轻质柴油变更为天然气,采用更为清洁的燃料;
(1)原环评的1条60万方混凝土生产线调整为2条30万方混凝土生产线,总产能保持不变;(2)将全厂所有用热设备(导热油炉、骨料干燥滚筒、再生料干燥滚筒)燃料由轻质柴油变更为天然气,采用更为清洁的燃料;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144 0 0 0 0.144 0.144
0 0.072 0 0 0 0.072 0.072
0 0.007 0 0 0 0.007 0.007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4.38 0 0 0 4.38 4.38 /
0 0 0 0 0 0 0 /
0 0.231 0 0 0 0.231 0.23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油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 ****园区****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 项目初期雨水收集后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生产用水;车辆冲洗废水经厂区进出口设置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商品混凝土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生产工艺;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园区****处理厂集中处理。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园区污水管网,其出口pH值、CODcr、BOD5、SS、NH3-N、TP、日平均最大排****工业园****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要求,动植物油日平均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一级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捕集装置+烘干滚筒燃烧器高温燃烧+脉冲布袋除尘器、循环水冷回收系统+活性炭吸附、脉冲布袋除尘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项目混凝土生产砂、石、粉料输送粉尘废气通过设置全封闭式输送带、雾化喷淋抑尘;搅拌主楼搅拌粉尘通过2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密闭搅拌楼内无组织排放,筒仓粉尘废气经配套10个仓顶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加热导热油炉对沥青进行加热,天然气燃烧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 项目再生料破碎、筛分、骨料滚筒干燥(内设燃烧器,采用天然气为燃料)、搅拌主楼搅拌、骨料上料、筛分废气通过废气捕集装置+烘干滚筒燃烧器高温燃烧+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项目沥青储罐加热和呼吸废气通过密闭管道负压收集至循环水冷回收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DA003); 项目骨料上料、筛分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 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1套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屋顶排气筒排放(DA005)。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导热油炉加热燃烧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其排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最大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再生料破碎、筛分、骨料滚筒干燥(内设燃烧器,采用天然气为燃料)、搅拌主楼搅拌通过废气捕集装置+烘干滚筒燃烧器高温燃烧+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其排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并芘、非甲烷总烃、沥青烟最大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1中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沥青储罐加热和呼吸废气通过密闭管道负压收集至循环水冷回收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DA003),其排口苯并芘、非甲烷总烃、沥青烟最大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骨料上料、筛分粉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其排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1套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屋顶排气筒有组排放(DA005),其排口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小型规模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苯并芘最大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含2025年修改单)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房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商品混凝土搅拌生产线及沥青混凝土搅拌生产线等工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合理布局、利用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昼间、夜间噪声最大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除尘器废滤芯、废布袋、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合格骨料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作为建筑填方料外运处理;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焦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废滤芯、废布袋、不合格骨料、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泥渣)、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及生活垃圾。 项目除尘器废滤芯、废布袋、不合格骨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生产工序,沉淀池泥渣作为建筑填方料外运处置;危险废物先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由**县****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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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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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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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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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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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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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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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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