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建设项目
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中学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第1-8标段(施工)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变更为“第1-8标段(施工)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9标段(强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能源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变更为“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能源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在招标文件第一章3.4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须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变更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须提供2023年度、 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标准综合标中“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的类似施工项目,每项得1分,最多得2分。”变更为“(1)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的类似施工项目,按合同金额,超过本标段招标控制价60%金额的业绩为有效业绩。每项得0.5分,最多得1分。
(2)投标人须具有2023年1月1日以来相关部门颁发的省级及以上的奖项为有效业绩。每项得0.5分,最多得1分。”
4、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最高限价变更评审已完成,详见澄清文件。
5、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3日08时00分至2026年7月14日9时00分(**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7月14日09时00分(**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26年7月14日09时00分前。”变更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3日08时00分至2026年7月16日9时00分(**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7月16日09时00分(**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26年7月16日09时00分前。”标书代写
注:投标人根据以上内容在系统内下载最终澄清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未下载或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四、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同时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
地 址:**省**市**县裕州南路112号
联系人:景兴允
电 话:159****099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乔勇邦
项目组其他成员:李龙珠
地 址:**省**市****车站南路与躬耕路交叉口花漾美郡8号楼1单元201号
联系人:乔勇邦
电 话:182****3123 139****5372
电子邮件:****@qq.com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建设局
地 址:**省**市**县县城育才路215号
电 话:0377-****8595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