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包钢氧化矿搬迁及**鄂博矿产**综合利用工程选铌尾矿综合利用试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报告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包钢氧化矿搬迁及**鄂博矿产**综合利用工程选铌尾矿综合利用试验项目
建设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加压浸出车间和萃取煅烧车间组成,辅助工程由化验室、酸碱库等组成,环保工****处理站及各车间废气治理设施等组成。年产氧化钪1t/a,副产品铌富集物年产量为3.6t/a。
公示日期: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88****9099
联系人:王先生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