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污水管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污水管线建设项目****改革局以图发改审批字〔2026〕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政府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市**污水管线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规模:项目改建污水管线总长13339米,****泵站2座,**压力污水管线总长336米,建设管线附属设施并恢复管线改建拆除的路面。
2.3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以及本工程的采购、施工,确认相关单位出具的综合单价,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竣工图编制、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工程内容。
2.4建设地点:**市**内。
2.5建设工期:
(1)施工工期:2026年7月31日至2027年10月31日,共计457日历天。
(2)设计周期:设计周期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个投标条件之一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资质投标: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注:①根据《****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24日,以完成时间为准),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3.4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5拟派出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其他管理人员按照文件要求配备数量相应的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拟派出的结构、水、电、道路专业设计分项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拟派出的采购负责人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6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年-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7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省建筑市场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8信誉要求:
(1****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吉建招〔2017〕9号》、《吉建招〔2017〕12号》文件要求。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凡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7日全天,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按上述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ggzy/hlht/)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5.3已在**省省级、各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9428,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9873,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电子标服务
5.4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
5.5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6年7月24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1室(**市口岸大街2527****中心4楼);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活动。标书代写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6.3本项目通过**省公共**一体化交易平台交易乙方客户端“**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4**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非**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或**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街1136号
联系人:金波
联系电话:0433-****52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康明路234号(丽景人家B11幢1-5号)
联系人:赵秀彬
联系电话:173****0777
**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延边州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33-****110
****住建局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33-****500
****管理部门:**市建筑****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