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中心**南津港片区地下管网改造工程—得胜南路(南辅道—求索西路)排水管网建设工程-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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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6-29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20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20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10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7-10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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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中心**南津港片区地下管网改造工程—得胜南路(南辅道—求索西路)排水管网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于2026年6月26日在**省招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局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澄清及疑问答复如下: 问题1.请问本项目的资格入围业绩和评审加分业绩是否只要是满足雨水或污水或中水或排水管道直径要求即符合本项目的业绩指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例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直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等)中均未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的,是否可以提供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图纸或业主证明(格式内容自拟,包括工程业绩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等,并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作为佐证材料请明确! 答: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为机器管系统自动牵引,满足招标文件中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污水管网业绩或雨水管网业绩或排水管网业绩或中水管网业绩视为满足要求,但相关操作应符合“机器管招投标”的要求; 如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等)中均未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的,可以提供包括不限于其它可证明管径的真实有效的资料,工程量清单(或竣工图)和“业主证明”(格式自拟,内容至少包括类似工程业绩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并加盖业主单位行政公章)作为佐证材料,但相关操作应符合“机器管招投标”的要求。投标人因提供的佐证资料不充分,****委员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1.建设地点:农工商路位于洞庭**片区****社区,北起青年西路,南接**路;2.(1)联 系 人:张帅 电 话:0730-****108。 现变更为:建设地点:**市得胜南路(南辅道—求索西路);(1)联 系 人:徐超 电 话:0730-****198。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与本澄清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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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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