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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环境局
联系电话:0857-****914 传真: 0857-****914
通讯地址:**市**区洪南路1****环境局规划环评科(806室) 邮编:551700
项目名称:**区海子街镇树垮村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空区)土地复垦复绿项目
建设地点:**区树垮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电厂粉煤灰、渣,出厂前完成调湿,含水量不低于15%,经过调湿后的粉煤灰、渣属于一般固体废物Ⅱ类固废。根据**区海子街镇树垮村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空区所在水文地质条件的调查,回填区可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Ⅱ类固废的回填要求进行相应设计。粉煤灰、渣回填区域面积约 7.9190hm2 (合 118.79 亩),****电厂产生的粉煤灰、渣量约 230.42 万 m3 (折算约 299.55 万 t)。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2025-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