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0日拟对太原市荣海通建材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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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30日-2026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51-****874

通讯地址:尖草****管理局

邮编:03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技术改造项目

**省**市**区**镇**村**果树厂内

****

**沁****公司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区**镇**村**果树厂内,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建设规模和内容主要包括:在现有全封闭原料棚内增加矿石破碎加工生产线一条,安装颚式破碎机一台,锤式破碎机一台,振动筛一台,年产石子、砂子5760t,全部自用不外售。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工地管理6个100%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施工弃渣,要按照**市环卫渣土处的管理要求进行运输和处置。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间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沥青拌合料生产线矿粉筒仓粉尘,对无组织排放进行整改,将1座矿粉筒仓呼吸口产生的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水稳料生产线粉尘,对无组织排放进行整改,上料斗三面围挡,入料口上方设置一个集气罩,1台搅拌机位于全密闭的搅拌楼内,经微负压收集,落料点上方设集气罩,与2座水泥筒仓呼吸口产生的粉尘,经管道收集后共同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排放标准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3176-2024)排放限值要求;石料加工生产线破碎筛分粉尘,在2台破碎机入料口、2台破碎机出料口、振动筛入料口、振动筛出料口上方设集气罩,废气收集后汇入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排放标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物料堆存、卸料产尘,本项目石子在全封闭原料库中堆存,设置喷雾抑尘装置。

物料输送、转载及跌落产尘,密闭式管道输送以及全封闭廊道形式,两侧均全密闭接入进、出料口;且各转载点、跌落点处均加设喷淋装置。

运输车辆粉尘,限制汽车超载,设车辆清洗平台,进出场前对运输汽车车辆轮胎进行清洗,清洗后的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要对路面经常清扫和洒水,保持路面清洁和相对湿度,车间地面及厂区道路全部硬化。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洗车平台沉淀池(20m3)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设1座20m3的沉淀池,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清洗过程。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方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系统,不外排;废机油暂存于现有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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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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