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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FZ10102-0800-2026-00068 | 文号 | 梅发改审批〔2026〕58号 |
| 发布机构 | ****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6-06-23 |
| 标题 | 关于三溪乡溪源文体休闲公园项目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改革局原则同意三溪乡溪源文体休闲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广场、长廊、凉亭及提升步道照明绿化等,总投资约398.97万元,建设工期12个月。 | ||
****:
你单位报来《****政府关于申请审批三溪乡溪源文体休闲公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三溪乡溪源文体休闲公园项目(项目编码:****)建设,补齐三溪乡文体设施短板,满足群众多元精神文化需求,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点:**县三溪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村****广场约30平方米、文体休闲长廊约12米、休憩凉亭2个;提升改造公园河岸步道沿线照明工程约980米、绿化景观约300平方米;配套建设河岸监控、广播系统、室外报警系统等安全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98.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4.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28万元、基本预备费19.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业主单位自筹。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1.37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改革局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