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 施 方 案
根据《****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非省级统筹部分)的通知》《****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等文件,中央财政下达**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511万元。为加快推进全县生猪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高质量发展,切实补齐产业发展短板,结合我县生猪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项目绩效目标
一是养殖标准化水平提升。****养殖场开展标准化圈舍建设,完善配套养殖基础设施。二是粪污**化利用增效。完善养殖场粪污收集、贮存,还田利用配套设施。三是屠宰加工产业链延伸。升级生猪屠宰企业生产设备,完善冷链物流。提升猪肉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保供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四是筑牢生物安全防疫能力。健全养殖场、屠宰企业生物安全防护体系,防范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守住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二、项目支持范围、环节,资金补助标准及方式
(一)项目资金主要支持以下范围和环节:
1.生猪标准化圈舍及养殖设备建设。支持生猪规模场标准化圈舍建设及配套养殖设备购置、安装与升级,全面提升养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生猪屠宰设备及冷链车辆建设。支持生猪屠宰企业购置屠宰设备以及冷链车辆等配套设施。完善屠宰加工、冷链配送全链条设施体系。
3.生猪粪污配套设施建设。支持各类生猪养殖主体建设粪污存储,还田等配套设施,购置相关专用设备。
4.生猪产业防疫能力提升建设。专项用于采购生猪养殖防疫消杀设备、病死猪规范暂存设备,购置消毒剂、除味剂、“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纸、非洲猪瘟检测试剂盒等防疫、检测物资。全方位强化县域生猪疫病防控、质量检测、风险管控能力,筑牢生猪产业安全生产防线。
(二)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及方式
1.补助标准:
①生猪标准化圈舍及养殖设备、生猪屠宰设备及冷链车辆类项目待项目竣工后,以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核定的项目总投资额为唯一依据,按80%比例给予实施单位一次性财政补助。生猪粪污设施建设类项目,待项目竣工后,以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核定的项目总投资额为唯一依据,按100%比例给予实施单位一次性财政补助。
②生猪产业防疫能力提升类项目,按照****统一公开集中采购防疫物资的实际成交金额,据实全额补助。
2.补助方式。项目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
三、项目资**排意见
生猪标准化圈舍及养殖设施、生猪屠宰设备及冷链车辆、生猪粪污设施三类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产生的结余资金,全部统筹调剂用于全县生猪产业防疫能力提升相关支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高效利用。
四、项目实施程序
(一)方案公示
本****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全面公开项目补助政策、补助标准、申报流程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项目申报
符****养殖场(户)、屠宰企业,可向****自愿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1.《**县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请表》;
2.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3. 项目预算书、项目建设图纸等佐证材料;
4.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规模以下养殖户提供个人身份证、一卡通收款账户信息)。
(三)资格评审与公示
****小组,对申报主体资质、项目方案可行性、投资规模合理性、建设内容合规性进行全面审核评审。评审合格的项目****县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项目实施单位。
(三)项目建设实施
结合评审及公示结果,制定年度奖励资金分配使用方案,明确各实施单位建设内容、拟补助金额等核心事项,督促项目主体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建设。
(四)项目验收与资金拨付
项目建设竣工后,实施单位整理票据、转账凭证、资质证件等全套资料,向****提交验收申请。由****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结算审核,核定最终补助金额。审核验收合格后,严格按照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将补助资金足额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指定账户。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局畜牧水产管理股、****中心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畜牧水产管理股,具体负责方案编制、主体遴选、过程监管、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等全流程工作。各成员科室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保障项目有序落地实施。
(二)规范资金管理,严守使用底线
严格落实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健全项目台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强化项目全过程督查督导,定期核查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坚决执行专款专用制度,严禁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三)加强宣传总结,强化示范引领
全方位宣传解读项目奖励政策,扩大政策知晓度,营造产业提质升级的良好氛围。及时梳理总结项目实施成效、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引领全县生猪产业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发展,持续巩固生猪调出大县优势。
附件:**县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申请表
附件:
**县2026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申 请 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 场(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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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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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乡(镇) 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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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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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
兹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无弄虚作假现象,否则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公章) 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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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 核 意 见 |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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