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从兴宝****公司(原华融****公司)受让了【华融﹒****新区基础设施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底层债权。****拟对上述资产(信托底层债权)进行公开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相关数据截至2026年5月31日):
一、资产及数量
| 名称 | 债务人 | 本金 | 利息、罚息、违约金等 | 担保情况 |
| 华融﹒****新区基础设施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社区****公司(破产清算) | 350,640,176.28元 | 54,827,442.23元 | 1.质押:北****公司****集团****公司以其持有的****公司96.6%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2.****公司、北****公司、****集团****公司、焦志刚、周曼萍、温思渝和徐筱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注:1.上表所列之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费用、加倍迟延履行利息等计算至截至日,另上表所列之债权描述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记录错误,抵押资产可能存在瑕疵,故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相关资产实际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相关费用、迟延履行利息、受偿顺序、担保等以相关合同协议、抵质押凭证、生效法律****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或破产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2.债权可能存在权属瑕疵,以及实际债权、从权利或其他权利可能存在其他瑕疵,有意向者需自行对上述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对情况和结果负责,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二、交易条件
投资者信誉好,具有付款能力,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其他
本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公告有效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艾经理 联系电话:010-****7340
受理排斥、阻扰征询或异议的联系人:张女士 举报电话: 010-****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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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