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局租赁社会车辆服务(2026年8月—2028年7月)询价采购公告(重新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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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有关规定,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租赁社会车辆服务。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 2、采购方式:询价。 3、项目名称:**分局租赁社会车辆服务(2026年8月—2028年7月)。 4、本项目年度预算不超过14.5万元,两年总预算不超过29万元,按实际支出结算。 二、服务内容与采购需求: 1、提供车辆应车况良好、保险齐全,车辆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承担,包括车辆、车上人员等。 2、驾驶员年龄60周岁以下,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临时租车市内30分钟以内到达租车单位。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能及时调换其他车辆确保公务出行正常运行。 3、本次租车采购车型主要为5座和7座,5座车最高限价3元/公里,7座车最高限价3.5元/公里。如超出以上车型需求,供应商须提供保障,价格另行协商。 4、租用车辆半天公里不足100按100公里算;全天公里不足200按200公里算,超出按实际公里计算。 5、****保障局机关(**市**区**南路266号)、****中心(**市**区港**路19****中心(**市**街道牌楼西路708号)的用车需求。原则上,****中心****中心用车应在当地就近派车;若需从**市区调配,由此产生的往返空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租车费用包含里程费+燃油费+驾驶员费;过路费凭含有进出站点名称、出行时间和通行费用的通行账单明细等属于本次行程所发生的过路费有效凭证作为证明材料另算;出市用车在外住宿的驾驶员食宿由我方提供。其他市内当日用车一般不提供食宿。 7、提供车辆需安装GPS车辆定位系统,最终结算以卫星定位系统行程轨迹作为里程依据;里程起止点以用车起止地为准。 三、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照有****小组负责。最低价成交,本次租车采购车型主要为5座和7座,响应人需针对上述两种车型分别报价,评定最低价为分项报价算术平均。 五、采购文件获取: 潜在供应商根据公告信息报名,也可由****三个不同部门分别推荐一家或以上供应商。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每天8:30—12:00,14:30—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地点:****。 方式:潜在供应商凭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并获取。 六、时间安排: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3日9时00分(**时间)。响应文件可快递或直接送达****。标书代写 现场评审时间地点:2026年7月13日9时30分,****三楼会议室。 七、采购及纪检监督联系人: 采购: 顾先生 电话:0523-****6630 纪检监督:刘女士 电话:0523-****66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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