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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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总厂废旧设备出售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废旧设备出售处置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1.对一批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已报废、技术性能落后的设备进行公开挂网出售处置。目前需寻找回收商进行出售处置,价高者得,须现场勘测报价才有效,没有现场勘测报价的报价作废。
2.处置范围:本次拟处置的设备及仪器共计7台,主要为塑料瓶计数入瓶生产线、组合式空调机组、热风循环烘箱、冷却塔等设备。
3.设备明细:详见附件一,附件内包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关键信息。设备仪器现状已现场实际为准。
4.展示与存放地点:所有处置设备集中存放于**市**区同和街道云祥路88号,供意向供应商现场勘查。
5.设备现状出售:本次处置的所有设备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回收方不承担任何已知或未知的瑕疵保证。回收方应在勘查阶段充分了解设备状况,提交报价即视为完全认可。
6.清运责任:回收方须自行负责所有设备的拆卸、搬运、运输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及安全责任。清运过程须遵守我单位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损坏场地及其他设施。
7.为规范本次废旧设备公开报价秩序,保障交易公平公正,设立报价保证金制度:凡自愿参与本次废旧设备报价的意向单位,须在报价截止前缴纳报价保证金,金额¥__5000__元,以转账方式转入甲方收款账号:(甲方开户名称:****;开户行及帐号:****银行**市**支行; 360********00004668),履约保证金转账备注:XXX单位—废旧设备出售处置项目履约保证金;未支付履约保证金报价无效。
(1)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视为自动丧失本次报价资格。
(2)保证金退还规则(无息退还),未中选意向方: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 15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退还;
(3)保证金不予退还(罚没)情形,出现以下违约行为,我方有权没收报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1.缴纳保证金后无故不参与报价; 2. 恶意串通报价、围标串标、扰乱公平竞价秩序;3.被确定为中选单位后,无故放弃成交、拒绝签订转让合同; 4.中选后未在约定期限内足额支付成交价款;5.提供虚假资质、资料骗取报价资格。
8.现场勘察安排:
(1)勘察时间:2026年7月5日(星期日)上午9:00
(2)集合地点:**市**区同和街道云祥路88号,****总厂东南门
(3)报名登记: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7月3日17: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采购方报备参与勘察人员信息(包含:单位名称、勘察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邮箱:****@qq.com,邮件命名格式:“XXX单位—废旧设备出售处置项目—勘察报名”。逾期未报备的,不予安排现场勘察。
(4)勘察当日,每家供应商仅限派1人进入现场,现场签到登记。签到登记记录作为有效报价的必要凭证,未签到或签到记录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视为未参加现场勘察。
(5)现场勘察期间须遵守采购方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触碰、启动设备。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价高者得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 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废旧物资回收处置经验,且至少有1个单项合同成交额达人民币5万元(含)以上,须提供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文件。;
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4. 存在以下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2)控股股东或最大股东为同一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的;
(3)工商注册地址相同的。
注: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评审结果出具前采购人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供应商如存在以上3种情形之一,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标书代写
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将被禁止参加采购人的相关采购活动。如双方已订立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情况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07月01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07月07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07月07日 10:00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标书代写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加盖公章的企业简介及相关业绩材料、营业执照扫描件、清运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报价单、《报价承诺函》(详见附件)及履约保证金截图等资料至邮箱****@qq.com、****@byszc.com 邮件命名格式:XXX单位—废旧设备出售处置项目 标书代写
十一、其他
1.实施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
2.项目实施地点: **市**区云祥路88号
3.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按报价由高到低排序,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湛工
联系电话:****2665
联系地址:**市**区同和街云祥路88号
采购方:****
日期:2026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