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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林业局国有林区林下经济节点对外连接道路建设项目(金**海景区至加黑线林业公路)施工项目交安工程施工
专业分包竞价采购公告
根据《****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23)的有关规定,对****(以下称“采购人”)2020****林业局国有林区林下经济节点对外连接道路建设项目(金**海景区至加黑线林业公路)施工项目交安工程施工专业分包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2020****林业局国有林区林下经济节点对外连接道路建设项目(金**海景区至加黑线林业公路)施工项目交安工程施工竞价采购
1.2项目编号:****
1.3采购内容:交安工程施工专业分包竞价采购
| 序号 |
名称 |
工程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税率 |
含税金额(元) |
备注 |
| 1 |
专业分包 |
交安工程 |
项 |
1 |
****000 |
9% |
****000 |
含波形板护栏、单柱A交通标志、单柱B交通标志、里程碑、标线等,详见附件一《工程量清单》、附件二《图纸》 |
| 注:1、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此单价为含税(9%专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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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主要工程量
波形板护栏:型号Gr-C-4E,总长12564米;
禁令类单柱A型交通标志:版面为铝合金材质,圆形○60,反光膜采用Ⅳ类反光标准,单柱式支撑,共计12块;
警告类单柱B型交通标志:版面为铝合金材质,三角形△70,反光膜采用 Ⅳ 类反光标准,单柱式支撑,共计101块;
公路里程碑:合计70块;
路面热熔标线:采用热熔型标线涂料,施工总面积2396.16平方米。
本项目招标工程量仅作为投标计价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分包工程最终结算工程量,以建设单位竣工审定、对应本专业分包施工范围的合格工程量为准。
1.5工程开工、竣工
1.5.1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投标人于合同签订日期2日后,安排项目所需人员设备进场(以实际施工现场需求为准),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总工期2026年7月至2026年8月时间范围内,按时开始工程实施,随后应以正当速度,不拖延地进行分包工程实施,并确保工程进度符合招标人工期要求。
1.5.2竣工
投标人应在分包工程规定时间内完成整个分包工程,包括:
(a)竣工验收获得通过;
(b)完成合同规定的与本分包工程有关接收所需的全部工作;
1.6付款方式:
1.6.1施工款项支付流程:双方严格按“签订合同、增加供应商、财务结算、提供收据和发票、资金计划和支付审批、款项支付”的流程执行。未达到管理流程规定的,暂不付款。
1.6.2付款时间:交安工程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结清施工总结算额的40%,剩余款项一年内结清。
1.7项目地点:**省加格达奇金**海景区至加黑线林业公路施工现场
1.8质量、安全要求
1.8.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相关专业工程质量标准。因投标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投标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由于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招标人有权责令投标人进行返工处理,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并对给招标人带来的负面影响一并承担责任。
1.8.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8.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运营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投标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招标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招标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招标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由招标人已下发或口头指令投标人应遵守质量标准,而投标人达不到总包合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则由分包方负责一切责任。
1.8.4 投标人应允许并配合招标人或工程师进入投标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5投标人就分包工程质量、安全与环保向招标人承担不低于总包合同约定的招标人应承担的义务,同时还应遵守招标人及其主管单位关于质量、安全与环保的规定。
1.8.6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后,投标人应按照总包合同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修复缺陷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8.7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安全与环保规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措施,消除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全部承担,招标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及承担的罚款由投标人全部赔偿。
1.8.8投标人对所承包的工程质量负有终身责任。
1.9竣工验收要求:
1.9.1 分包工程的竣(交)工验收程序和方式按照总包合同执行。
1.9.2 分包工程具备竣(交)工验收条件的,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的竣(交)工资料及竣(交)工验收申请及竣工图,以便招标人根据其提交的材料启动验收流程,份数按业主要求即可。
1.9.3 招标人应在收到投标人提供的竣(交)工验收申请后,将根据项目的总体实施情况向投标人进行申请验收,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进行验收,并承担分包工程验收义务及各项验收费用。
1.9.4分包工程竣(交)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投标人原因的,投标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及所有损失。
1.10质量保修
1.10.1投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包合同条款对分包工程进行质量保修,若发生费用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竞价)
3.采购预算:****000元。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采购预算包含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9%专用发票)费用)。
3.1此预算包含交安工程施工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所需人工、机械、材料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4.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招标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9%的票面税率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需与采购人协商。
5.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6.意向供应商报名
6.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7月2日9时00分至2026年7月6日9时00分(**时间),在“睿采平台”(www.****.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注册入驻,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供采购人审核:
(1)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施工资质(要求交安二级施工资质及以上);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人及电话;
注:1.意向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将在竞价开始前统一进行审核。
6.2竞价采购文件不收费。加急标书代写
7.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7.2竞价时间:请于2026年7月6日9时30分至2026年7月6日11时30分(**时间)
7.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集团睿采采购平台网站(www.****.com)进行注册、报名;
(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睿采采购平台报价。加急标书代写
(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集团睿采采购平台(www.****.com)上发布。
9.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10.中标服务费
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一****公司
开户银行:****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0000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示例:****)。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
(示例:XXXX 公司 ****)。
收费标准:
|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 20 万元以下 |
免收费 |
| 20 万元(含)至 50 万元 |
200 元/次 |
|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
300 元/次 |
| 1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
2000 元/次 |
| 500 万元(含)至 1000 万元 |
1‰ |
| 1000 万元(含)至 5000 万元 |
0.8‰ |
| 5000 万元(含)至 10000 万元 |
0.7‰ |
| 10000 万元以上 |
0.5‰ |
11.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材料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加急标书代写
12.其它说明
12.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12.2请各位意向供应商仔细阅读竞价采购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市**街20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2****9688
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7982
日期: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