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水许可〔2026〕9号关于来凤县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审批
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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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水许可〔2026〕9号关于**县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7-01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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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县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请示》《取水许可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材料齐全,结合《**县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及审查组专家意见,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460号令)和《**省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办法》****政府387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州**县翔凤镇蓝河村钟家槽,日处理生活垃圾300t/d,年垃圾处理规模为.95万吨,可实现年发电5.878×7kwh,预期上网电量4.82×7kwh。配置1条处理能力为300t/d的垃圾焚烧炉生产线,设置1台7.5MW凝汽式汽轮机,配1台7.5MW空冷式发电机。年运行小时数8000小时以上。项目燃料为城市生活垃圾,垃圾主要来源于**县**和周边乡镇,垃圾采用汽车运输,计量后卸入垃圾贮存池内,用于焚烧发电。

二、同意本项目日最大取水量669.6m3,年用水总量24.44万m3。其中生产用水量为23.83万m3/年,主要供循环冷却水蒸发损失补充水、锅炉除盐制备用水、车间清洁用水、污水处理站生产用水、道路浇洒用水和绿化用水等;生活用水量0.61万m3/年,主要供厂区员工日常生活用水。****水库,取水点位于**县蓝河村苏家湾(取水口坐标:东经9°22′36.5″、北纬29°30′44.8″)。取水方式采用摇臂式取水浮船,扬程160m,输水管栈桥长40m,采用1根DN160输水管,供水泵采用多级离心泵,水泵数量2台,1用1备,水泵启动、运行采用变频启动控制。

三、本项目****水库,来水水量、水质满足工程取水要求,取水口设置基本合理。项目取水符合产业政策、流域规划及水功能区划要求,取水工艺合理,用水定额3.72m3/(MW﹒h)满足节水指标要求。

四、本项目不单独设置排污口。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回收利用,锅炉排污降温井排水和化水浓水直接二次利用,不外排。其他生产外排废****处理厂接管标准,****处理厂统一处理。

五、你单位必须认真落实水**报告书明确的水**保护措施。建立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和控制预案等管理措施,做好防渗防漏处理等,切实防范废污水对地下水及周边生态环境影响。

六、本项目应当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且与本工程同时投入使用。应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若取水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不能正常运行,将按照取水设施最大取水能力核算取水量。应落实并安装数据传输设备,保证项目取水信息稳定传输至水**监控管理系统。

七、你单位应当做好本工程节约用水工作,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建立取水台账,作为核定和下达年度取水计划的重要依据。

八、你单位应按规定足额缴纳水**税。

九、本项目取水工程(设施)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应当在6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设施)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你单位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十、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服从我局及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十一、若本项目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或取水地点、退水地点、退水量或者退水方式发生改变,应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取水许可申请手续;若取水单位名称或法人代表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十二、本项目取水许可决定下达后,****水利局对本项目取水许可实施日常监督管理,请你单位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县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专家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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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0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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