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标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告上方“资产概况”栏,具体情况以实地勘验实际情况为准。29999㎡设施农业用地范围内的已建成及未完工建筑物均未办理权属证,受让方受让后如若办证需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转让方负责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2.本标的所占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草地),根据转让方****、**德****委员会三方签订的《使用草原用地协议》约定,标的所占集体用地的使用年限为30年(自2018年9月18日至2048年9月18日),截止到本公告发布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约为22年。 3.特别提示: ①本次转让标的中涉及土地(草原用地)经营权,自然**部门向转让方出具的《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通知书》及转让****政府、嘎查委员会签订的《使用草原用地协议》中均提到转让方对所使用草原用地到期后负有恢复、复垦等义务,上述义务在本项目成交后即随本标的同时转移至最终受让方,本项目转让方将于本项目成交后解****政府、嘎查委员会签订的相关土地使用协议,届时需本项目最终受让****政府、嘎查委员会重新签订相关土地使用三方协议(签约主体如需本项目转让方加入则为四方协议)。 ②转让方提供的《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两年:2019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11日)已过,未曾申请延期;转让方提供的《项目备案告知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过有效期。上述情况需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与转让方及相关部门了解,受让后需自行办理相关手续的延续、备案等,并承担因此可能产生的罚款、滞纳金、手续补办等一切费用。 4.本次转让标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德全151****9036。 5.如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所有挂****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间(法****中心查阅评估报告等资料(资料仅限在指定场所查阅和记录,不得复制、拍照、录像、扫描等,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签订保密承诺后,可查阅)。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建筑物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面积变化不调整交易价格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参与项目前需自行了解研判受让该资产后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请意向受让方务必仔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该标的所在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后不得因不了解相关情况为由而拒绝履行受让义务。 7.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意向方报****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