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吉林四平双山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吉林-四平-双辽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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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山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6-06-30 18:55:00

国****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国****公司关于申请审批****双山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市。本期工程包括**双山500****电站,安装500千伏主变压器1台,单台容量为1200兆伏安;安装2组60兆乏低压电容器和1组±60兆乏静止无功补偿设备(SVG),安装2台66千伏站用变压器(一用一备);500千伏出线2回,220千伏出线8回;建设2座分别为100、19立方米的事故油池;变电站永久占地面积5.88公顷。改造昌盛500****电站和**500****电站保护工程,各更换2套线路保护设备及4台通信接口装置。****电站****电站输电线路开断接入双山500****电站线路工程,建设架空线路路径长8.95千米,拆除铁塔8基,**铁塔26基,均采用单回路架设。项目总投资417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7.72万元。

二、该项目通****监督站组织的技术评估,我厅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工程建成投运后,双山500****电站厂界和输电线路沿线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伏/米、100微特斯拉标准限值要求,并按要求设置警示和防护标志。

(二)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工程建成投运后,双山500****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输电线路沿线区域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边界,减少临时占地面积,施工材料有序堆放,减少生态破坏。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应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对于占用的农业用地,进行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及时复耕。

(四)项目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废蓄电池均属危险废物,须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废铅酸蓄电池须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得在站内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及处置须满足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五)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依法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六、接此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生态环境局负责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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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0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