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中、小学操场及足球场看台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6年6月30日9时30分,****广场1号楼909会议室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报价:292981.80元;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朱莲莲、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09844;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中标候选人:**省****公司;
报价:297369.61元;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李倩、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皖133********03255;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报价:296792.66元;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张胜楠、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豫141********03336;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6日。
二、异议受理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招标人:****
地址:**区龙腾路与**路交叉口西北120米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路679号雪华大厦2号楼1303室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177****7170、188****5761
四、本公示在**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