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名称:********支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二、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县安峰镇文化巷34-16号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支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支队食堂外包服务,保障约106人就餐服务

服务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及相关服务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招标人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未达标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选取服务单位,被终止合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

服务标准: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及相关服务

五、代理服务收费:3000元。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6日

注: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地址:**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20室,联系人:杨韦,联系电话:0550-****590。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有)、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龙蟠大道111号

联系方式:138****6999、138****201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

联系方式:0550-****590、180****12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汉昆、陈义武、杨韦

电 话:138****6999、138****2012、0550-****590

九、附件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01
中标通知
滁州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