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6-38996
发文机关:
文 号:黎发改审批字〔2026〕131号
成文日期: 2026-07-01
关于2026****小学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发改审批字〔2026〕131号
关于2026****小学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第二小学: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2026****小学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黎二小发〔2026〕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2026****小学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6****小学维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小学申报,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学校内。
四、建设工期:2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维修改造规划面积820平方米,具体内容如下:橡胶板楼地面约945.35平方米,钢质防火门12樘、金属(塑钢、断桥)窗约212.24平方米、吊顶天棚约129.63平方米、软包墙面约114.6平方米、墙面一般抹灰约262.89平方米、塑料管约68.65米、窗帘约502.4米、全自动液压升降柱8台、混凝土渠道约23米、金属扶手、栏杆、栏板约26米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项目总投资金额约79.77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城乡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及义务教育薄弱环境改善与能力提升2026年中央和省级资金。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抄 送:县统计局、教体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自然**局
**** 2026年5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