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开区综合办公室增加停车位租赁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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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单位:****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办公室增加停车位租赁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拟租用车位的要求:

1.距办公场所距离较近,交通便利。

2.车位数量充足,区域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和使用。

3.符合政府部门物业管理规范。

四、租赁期: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5个月)。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服务配套的不可替代性:我单位办公****服务中心建筑内,本次拟新增的20个车位,与现有已租赁的62****中心配套停车场,与办公区域物理直接相连,****停车场中距离最近、与办公场景匹配度最高的专属配套**。

本次车位新增为原有办公停车配套的扩容补充,****停车场增设车位,将造成停车**分散、通勤动线割裂,直接降低干部职工及办事群众的出行效率,无法保障办公配套服务的整体性与便捷性,难以满足办公停车的核心配套需求。因此,在该停车场内追加租赁车位,是保障办公出行配套需求的唯一选择。

供应主体的唯一性:****停车场由该楼宇物业管理单位统一规划、独家运营管理,楼宇内全部配套停车位**均由该主体统筹提供,不存在其他独****停车场范围内的停车服务。

本次新增车位属于同一场地内的租赁扩容,****停车场地的统一性、服务标准的一致性,只能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客观上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适用情形。

管理规范的适配性:****停车场****事业单位物业管理规范运营,在安全保障、秩序维护、收费****行政事业单位办公配套要求;前期62个车位的租赁**运行平稳,其集中化管理模式已与我单位办公管理流程高效适配。

本次追加租赁沿用150元/个/月的原租金标准与服务要求,可实现服务无缝衔接,无需额外产生对接磨合成本,能够有效避免更换供应商带来的管理标准差异、服务衔接断层等风险,是保障办公停车秩序稳定、兼顾合规与效率的最优方案。

综上,****停车场地**独家运营、办公配套地理不可替代、服务管理需延续统一等原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相关法规关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八、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8日止。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56-****989

联系地址:****开发区高栏港大厦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联系地址:**市**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彩虹路与童心路交汇处)

邮编:519075

联系人:芮一帆、0756-****677、****023(项目咨询)

电子邮件:****@qq.com

前台:陈凤施0756-****677、****023

传 真:075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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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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