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壮族自****设计院****基地零碳园区提升改造项目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市**区亮岭路11号。
二、地类(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三、土地使用强度
容积率>1.1且≤2.5
四、调整理由
为适应产业升级需求,提升研发服务能力与市场竞争力,建设单位申请对项目已批规划总平及已批管理综合楼、科研实验楼建筑单体方案等建设内容进行调整。
五、主要调整内容
(一)将原已批规划总平(LQ****0002号)中的管理综合楼名称调整为办公楼,并调整建筑轮廓、楼层组合形式等内容;将原已批科研实验楼名称调整为1号生产楼,并调整局部建筑轮廓、层数、建筑高度等内容。
(二)调整已批总平中后勤服务用房及门卫室的建筑外轮廓**面位置。
(三)取消已批总平中1#、 2#标准厂房及重点实验大楼的相关建设内容,增设幕墙检测设施、安全网冲击与耐贯穿性能试验机,****中心A区(1F)、B区(5F)、C区(2F)三个建筑单体。
(四)结合建筑布局变化,相应调整规划总平的厂区规划道路、交通组织及消防、停车位、绿地、配套设施等设计内容。
上述调整后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由16322.9平方米调整为14509.2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16322.9平方米调整为15782.82平方米,容积率由1.15调整为1.12,建筑密度由26.62%调整为32.22%,绿地率由18.38%调整为14.14%,机动车停车位由原来的72个调整为5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为374个。调整后的技术经济指标满足设计条件及相关规范要求。
上述相关调整具体详见公示图(公示方案为设计草案,最终以规划审批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六、公示地点
(一)“****园区提升改造”项目建设现场。
(二)**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市凤岭南路3号)。
(三)********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nnwxxq.****.cn)。
(四)****网站(http://zrzyj.****.cn)。
同时,将从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2日(共三个工作日)在********管理委员会网站、****网站、今日头条(****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9日)****区管委******局(联系电话:0771-****312,邮寄地址:**市五象新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17室,邮编:530201)。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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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