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基地电力管道增设及两厢杆线下地工程项目(土建部分)
2、工程地点:**市**区伍家岭街道。
3、工程内容、规模及承包范围:****学院路敷设电力及弱电管道,其中:10kV电力管道603米、0.4kV电力管道236米、弱电管道602米。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工作井、砌筑井、沥青混凝土路面修复、电缆保护管、光缆、配管及拆除工程等。
4、本工程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踏勘了解本工程现场条件和周围环境。踏勘所产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二、项目预算
1、项目预算总价:****176.44元,供应商所报总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总价的97%,所报单价不得超过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
2、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允许变动。
3、工程量清单表及说明:另册(见附件)
4、图纸:另册(见附件)
二、相关标准:设计图纸中涉及的相关文件以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程和规定等。
三、技术规格:1.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
1.1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的工期制定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2供应商承诺的工期提前于采购人所要求的工期时,应当制定相应的工期保证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当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合同履约过程中采购人不会向供应商支付任何性质的技术措施费用、赶工费用或其他任何性质的提前完工奖励等费用。
1.3供货商承诺的工期应当包括实施并完成本工程暂估价项目和实际可能发生的暂列金额在内的所有工作的工期。
2.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工程所需材料与设备清单:详见工程量清单,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产品质量、规格应符合本工程设计图纸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
2、工程地点:**市**区伍家岭街道。
五、服务标准:1.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1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履行安全施工职责。
1.2供应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立、提供和维护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后撤除。
1.3供应商应对其由于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1.4.供应商应为本项目编制详细、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计划。
1.5供应商应建立专门的施工场地(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和符合有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和专项检查,召集和主持现场全体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少一次),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应当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6供应商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制定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项制度和规程等应满****政府消防管理机构的要求。
1.7施工场地(现场)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和安全地存放,设专人进行存放和领用管理。
1.8供应商应当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及其适用的修订版本的规定和施工要求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和避雷装置。承包人应负责避雷装置的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1.9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义务,规范现场施工秩序,实行标准化管理。
1.10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负责项目相关全部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国家和地方对安全文明生产的相关要求,必要时需增加投入,确保本合同期间内无安全伤亡事故,施工现场及施工影响范围内如出现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及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安全事故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处理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如导致采购人由此承担相关责任的,采购人承担的相关所有责任最终由成交供应商实际承担。
2.环境保护要求
2.1供应商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履行其环境与生态保护职责。
2.2供应商应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监测和检查。供应商应对其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等承担赔偿责任。
2.3供应商应为本工程制订环境保护管理措施计划。
包括水土**保护、噪声、振动和照明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理、污水和废气处理、粉尘和扬尘控制、道路污染防治、卫生防疫、禁止有害材料、节能减排以及不可再生**的循环使用等因素。
2.4供应商不得在****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如放射性材料、**制品等)和方法,同时也不****政府虽未明令禁止但会给居住或使用人带来不适感觉或味觉的任何材料和添加剂等;供应商应在环境保护管理措施计划中明确防止误用的保证措施;供应商违背此项约定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3.人员要求
3.1按照****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筑工程****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拟定好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
社保证明材料要求:(1)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证明须清晰显示缴费单位名称、参保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2)社保缴纳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分公司参保的,****公司归属关系证明,社保缴纳记录须为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税务系统或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官方可验真凭证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社保经办机构电子印章的扫描件;(3)社保证明上人员信息须与响应文件中人员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等要素完全一致,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务合同替代社保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资质证书材料要求:(1)项目负责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技术负责人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无吊销、注销等情况;(2)证书所载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须与响应文件中对应人员信息完全一致,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须提供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3)须提供证书完整、清晰的彩色扫描件,含照片页、信息页、盖章页;(4)提供该证书在**专业技术人才信息服务平台或相关网站上的可验证截图,并确保查询结果与证书扫描件信息完全一致。标书代写
3.2本项目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人员仍应具备7.1的配置要求,所有为本项目配置的工作人员,成交供应商应与其签订合法的劳动、劳务等协议,并为所有工作人员购买了社保及(或)商业意外保险。在本项目服务期限内如发生劳动、劳务、工伤等纠纷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妥善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与采购人无关,不得影响本项目的正常进度,否则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3.3项目施工及质保期间内,采购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进度检查、月度或节点、过程抽样验收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并在2个工作日内对采购人书面意见作出整改和反馈。项目须配备专属项目管理平台或工作群,采购人可随时跟踪、调度、提出意见。
3.4在成交供应商服务过程中,如发生自身人员或第三者、公众及环境等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其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与采购方无关,如采购方由此而承担的相关责任,最终实际由成交人承担。
3.5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负责统筹项目推进,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和成本达标,监督施工工艺执行,组织隐蔽工程验收,排查维修隐患,确保符合工程施工质量规范,制**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开展安全培训,定期检查施工安全(如高空作业、用电安全、汛期防护),杜绝安全事故,按计划推进施工,协调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难题、**短缺等问题,及时调整进度方案,避免延误工期。
4.其他要求:
4.1本工程所用材料、设备以及其他相关附属工程施工、材料全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工程用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国家现行材料技术规范和标准,且应有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书。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2成交供应商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成交供应商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法律规定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或试验的,成交供应商应委托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或试验,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
4.3.1出现下列情况需要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第8.3.2项约定的程序执行:
(1)基准日期后生效的法律规定禁止使用的;
(2)采购人要求使用替代品的;
(3)因其他原因必须使用替代品的。
4.3.2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28天前书面通知采购人,并附下列文件:
(1) 被替代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相关资料;
(2) 替代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相关资料;
(3)替代品与被替代产品之间的差异以及使用替代品可能对工程产生的影响;
(4)替代品与被替代产品的价格差异;
(5)使用替代品的理由和原因说明;
(6)采购人应在收到通知后14天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经成交供应商签认的书面指示;采购人逾期发出书面指示的,视为采购人同意使用替代品。
4.4成交供应商应为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现有的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提供足够的临时保护设施,确保施工过程中这些设施和建筑物不会受到干扰和破坏。
4.5按进度报备采购人的相关要求,每月按实报施工进度。
4.6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已签订合同的,合同终止,成交人应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六、验收标准:一、验收方案
1、验收主体:采购人
2、组织形式:采购人自行组织
3、验收时间:项目已完工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竣工验收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4、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5、验收程序:(1)在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前,承包人应当完成竣工验收前的清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清除所有剩余材料、杂物、垃圾等;清洗工程的所有地面、路面等表面;清洗和擦洗所有石材和所有金属面;修缮所有损坏、清除所有污迹、替换所有需更换的材料。清理工作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应按要求,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附件资料,采购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小组,****政府采购合同中的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3)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书。
(4)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人应将验收资料、原始记录、验收结果、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
(5)供应商收到工程接收证书后,应按以下要求对施工场地(现场)进行清理:从施工场地(现场)清除所有杂物和垃圾等等;从施工场地现场拆除所有的临时工程和临时设施并恢复地面原状,但经监理人批准的护坡桩、锚杆、塔吊基础和无法拆除的埋入式模板等无法拆除的临时设施除外;撤离所有承包人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使用的除外);监理人指示的其他清场工作。
6、验收内容:****政府采购合同、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环境保护要求等进行验收。
7、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
(1)按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及有关工程建设行业标准规范进行验收。标书代写
(2)如发生非成交供应商原因(如极端天气不可施工、设计发生变更、施工过程中需变更工程量等)将造成工期延误的,成交供应商应事先与采购人、监理方(如有)等相关单位协商,取得采购人及监理方(如有)同意,成交供应商并保留书面的协商记录。上述经采购人确认的工期延误,成交供应商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3)成交供应商违反质量标准与规范及其他义务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整改通知,成交供应商如未按采购人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须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每违约一次,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采购人有权直接将违约金从合同款项中扣除,剩余未支付的合同款项,采购人有权视情形不予支付,造成采购人直接或间接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4)除另有约定外,如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成交供应商应支付逾期竣工的违约金,计算方法:每逾期一日,按人民币2000元/日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如成交供应商拒绝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将违约金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竣工延期达30日的,采购人不再支付未支付费用,且成交供应商还应按本合同签订价款的20%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造成采购人直接或间接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5)本合同约定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守约方向第三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款,或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如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赔偿款项等,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而无须成交供应商同意或认可。
8、争议处理:
(1)验收结果争议:成交供应商对项目总体验收意见及评价存在异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处理。
(2)合同履约争议:履约验收过程有关合同履行问题、违约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9、涉及到验收费用的支付:由中标人承担项目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10、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采购人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施工图纸及项目基础资料等施工现场前期准备工作;
(2)采购人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
(3)采购人负责组织施工过程中的变更、签证及工程计量工作;
(4)采购人对施工内容进行验收工作;
(5)供应商的施工质量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要求。
(6)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定期办理付款手续。
供应商权利和义务:
(1)办理法律规定应由供应商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采购人留存;
(2)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
(3)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4)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5)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供应商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6)按照环境保护要求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7)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8)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采购人;
(10)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二、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1、质保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执行。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等安装工程的保修期限为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为1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如成交供应商无任何违约行为,采购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存在相关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应扣除违约金及赔偿款项等再予以支付,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成交供应商应付的违约金及赔偿款项等费用的,成交供应商应补足差额部分。
3、保修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程主体及附属物。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凡属于承包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缺陷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等)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承包方维修造成采购人的相关损失,均属于承包方保修责任范围。
4、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4小时内派人 维修施工。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接到保修通知后24小时内未进场施工的,采购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成交供应商须承担所有费用及赔偿,维修项目以业主和其委托的施工人员共同署的书面确认为依据,发生的维修费用从成交供应商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成交供应商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成交供应商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责任方实施维修。
5、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设计图纸要求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七、其他要求:一、结算支付方式:
1、付款人:****
2、付款方式:根据工程项目进度,在工程竣工完成结算审计前,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成工程核定造价的80%,工程竣工完成结算审计后,按结算总价支付至97%,剩余部分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纠纷)一次性无息付清。
二、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
1、中小微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依据《**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省外(含境外)工程建设单位来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揽建设工程业务的,应当按照国家****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申请登记备案。省外建筑入湘企业提供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并提供截图加盖公章或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对于采购需求中的全部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并按一下要求提供材料:(1)供应商须就磋商文件中的商务条款、技术条款、质量保证、工期、质保期服务、履约责任、诚信合规等全部实质性要求,作出明确、全面的响应与承诺;(2)承诺内容须完全响应、无偏离、无保留、无附加条件;如有偏离须如实详细说明,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3)承诺须具体明确,表述严谨,不得使用模糊、笼统、不确定用语;(4)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内容完整、条理清晰,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5)承诺内容须真实有效,为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成交或后承诺将作为合同组成部分,具有法律约束力。严禁虚假承诺、隐瞒信息,一经查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标书代写
4、投标报价说明:
(1)供应商自主报价,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现行的相关计价要求编制投标报价,并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合同定价方式为固定单价。
(2)投标报价文件(含投标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的工程量清单)由供应商自行编制并盖公章。未按规定提供的投标报价文件无效。
(3)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需进行至少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包含总报价表及分项清单报价表,与响应文件一起递交。第二轮(最终)报价各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分项报价清单盖公章做附件上传,第二轮报价总价和单价均不可高于第一轮报价,但可以等于第一轮报价。标书代写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