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01
| 信息索引号 | **** | 发布时间 | 2026-07-01 | ||
| 发布机构 | ****政府 | 文号 | |||
| 主题词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
我单位拟实施南大里乡南大里村**日光温室大棚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拟公开选定具有专业资质和优质服务能力的单位,委托进行南大里乡南大里村**日光温室大棚项目招标代理和监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
二、项目名称:南大里乡南大里村**日光温室大棚项目
三、项目预算:该项目投资约177.094211万元
四、项目建设内容:**17.5米*112米大棚5个、3米*5米管理房5个等。
五、服务范围: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代理、监理等相关工作。
六、资格条件
(一)招标代理单位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投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相关业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上登记。
(二)工程监理单位资格
独立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监理资格及能力。
七、择优原则
在符合资格条件下,从综合能力、业绩、服务团队整体评价和服务费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拟**单位,遴选结果仅通知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和公告。
八、报名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缴纳证明;
(2)营业执照、开户银行信息复印件;监理单位额外提供监理资质证书;
(3)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社保证明材料;
(4)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无违法违规书面承诺函;
(6)报价函。
上述材料提交时,报名单位应当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并加盖公章或骑缝章,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如提供虚假材料,本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九、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7月1日至7月3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不予受理。
地点:****
联系人及电话:贾女士182****2237
本公告未指出或争议事项由****负责最终解释,且以****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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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