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γ2装置一区工艺废气、工艺无组织排放收集后经“二级碱洗+活性炭吸附(两座,设置再生)”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排放;γ2装置二区工艺废气、工艺无组织排放、罐区废气、装卸废气收集后经“一级深冷+一级水洗+一级碱洗+活性炭吸附(两座,设置再生)”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排放;三氯氢硅装置区硅粉上料含尘废气、硅粉干燥含尘废气分别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起通过25m高的排气筒排放;三氯氢硅装置区酸性废气经“二级水洗+一级碱洗”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库废气依托在建污水站配套的生物淋洗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相关要求。 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等相关要求。 (二)严格落实废水治理措施 酸性废水先进行中和预处理,然后同高盐废水送**单效蒸发装置进行除盐预处理,除盐后的废水同其他低盐废水送在建一座35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标排入********公司处理。 (三)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过滤机、空压机、压缩机及各种机泵等,须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震、隔音等降噪措施并安装噪声源环保标识牌,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细硅粉、硅渣、离子交换树脂均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γ2产生的精馏残液、过滤残渣、三氯氢硅产生的废硫酸、压滤残渣、分子筛吸附剂、深冷残液、冷凝液、废活性炭、废包装物、污泥、废导热油、废机油、实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须有专人收集、管理并送有资质单位处理,收集和储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立台账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废盐(282.38t/a)属于疑似危废,产生后须立即进行鉴别是否为危险废物,鉴别结果未出来之前,须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你公司须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该项目主要危险源为原料、产品、污染物等发生泄漏引发火灾、爆炸伴生的有毒物质。你公司须按照报告书要求针对危险源制定详细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分局备案,与市、****园区应急预案形成联动并定期演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根据报告书结论,厂区依托在建一座容积为2000m3事故水池,可满足要求,配备的应急物资、设备、事故水池等,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你公司须做好事故水导排系统,加强防范,确保事故消防水不出厂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字〔2023〕61号)、《****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和项目管理的通知》(鲁环便函〔2023〕1015号)等文件要求,你单位须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环保设施和项目建设。 (六)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装置区、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罐区、固废贮存区等区域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该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须严格控制在颗粒物0.042t/a、VOCs 1.318t/a范围内。 (八)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工作,严格落实“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 (九)强化公众参与机制。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新发布或修订的标准、规范和环境管理要求等对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执行新规定有明确要求的,按新规定执行。 |